
在 2000 年 11 月 16 日,原告与男方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原本这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自 2014 年起,男方与第三者相识并同居,2015 年 3 月 20 日,他们还生育了一个女儿。2021 年 4 月 1 日,原告与男方登记离婚。离婚后的原告在整理相关事宜时,意外发现男方在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多家银行账户以及微信,多次向第三者转款。这些转账记录中,不乏 “520”“1314” 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原告统计转账总额达 XXX.15 元。此时的原告,经济上面临着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压力,心理上也遭受着背叛的巨大创伤,生活陷入了困境。她深知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未经她同意擅自处分是不合法的。
就在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寻求帮助时,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的王幼柏律师介入了此案。当时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原告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赠与合同纠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王幼柏律师第一次接触案件时,发现案卷材料繁多,涉及多家银行的转账流水以及微信转账记录,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梳理。而且原告情绪低落,对案件的结果充满担忧,王幼柏律师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接手案件后,王幼柏律师采用了“逐笔核对+分类梳理”的方法。他们对每一笔转账记录进行详细的核对,将其按照转账时间、金额、转账方式等进行分类。通过这种细致的工作方法,王幼柏律师发现了诸多问题。一方面,第三者抗辩款项系男方支付非婚生女抚养费、双方存在资金借贷往来,但另案民间借贷纠纷显示,男方与第三者双方对大额往来款项性质陈述前后矛盾,说法存在严重冲突。另一方面,法院核查全部流水后,认定其中 139010 元信用卡交易属于还款,不属于赠与转账。基于这些发现,王幼柏律师制定了紧扣证据、厘清款项性质的代理策略。他们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转账流水证据,证明男方的转账行为属于赠与。同时,针对第三者提出的抚养费和借贷关系的抗辩,王幼柏律师主张抚养费纠纷属于独立法律关系,不应在本案抵扣,且第三者无法有效举证借贷事实。在这个过程中,虽然面临着证据梳理复杂、对方提出各种抗辩等阻力,但王幼柏律师始终坚持自己的策略,为原告的权益而努力。
经过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男方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进行缺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转账性质、款项来源、抚养费能否抵扣、是否存在借贷关系进行了激烈的举证质证。最终,法院确认男方基于婚外情关系向第三者的财产给付行为无效,判决男方、第三者于判决生效五日内连带向原告返还 XXX.15 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25344.8 元,由原告承担 2039.8 元,两名被告连带负担 23305 元;若逾期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在结果达成过程中,王幼柏律师持续跟进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原告能够顺利拿到应得的款项。
案件结束后,原告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她能够更加安心地抚养孩子,生活也逐渐恢复了正常。与案件开始时的困境相比,现在的原告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对于同类案件而言,此案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它揭示了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原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固定转账流水等证据、厘清款项性质是关键。王幼柏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着为原配维权的理念,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