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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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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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的意思就是将工程索赔的具体情形进行类型的划分并加以规定,而工程索赔在现实中出现的种类主要就是有当事人是出于何种目的去要求索赔的,或者根据合同已有的规定索赔还是合同之外的,再者就是根据具体的处置方式进行分类。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意思?

一、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意思?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的意思就是将工程索赔的具体情形进行类型的划分并加以规定,工程索赔的种类具体如下:

(1) 按索赔的目的分:有工期延长索赔和费用损失索赔,前者是由于非 承包商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后者是因发生索赔事件,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2)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有合同内索赔和合同外索赔,前是可在合 同条款内找到索赔依据的,这类索赔争议少,监理工程师可全权理;后者是在合同条款内很难找到直接依据,但承包商可通过普通法律和己的经验 来实现。此项索赔由业主决定是否赔偿,监理工程师无权决定。述有一种叫 道义索赔,这种索赔是承包商对标价估计不足,在克服了巨大困难而蒙受重大损失并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后,向业主提出的优惠性质的索赔。

(3) 按索赔处理方式分:有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前者是在一项索赔事件 发生后的有效期间内,立即进行的索赔;后者是承包商在竣工之前,综合各 项索赔的总索赔。

二、提出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1.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9.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

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在建设的时候会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换算成金钱就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一旦发生了违约或者工程上的问题进行赔偿时就将成为一个很大的纠纷,而受害的一方向对方索赔的时候通常也就出于几种原因而可以通过类型化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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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是由内心的意思和外部表示所构成。意思与外部表示不一致以及意思表示不自由,是意思表示有瑕疵。类型:1、欺诈,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作虚假表述使人陷入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2、胁迫,是故意实施不法行为。3、乘人之危,是不正当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迫使其接受不利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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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3、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索赔。4、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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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为开车的时候不顾前面的车超速追尾了,导致了交警抓到了他,行政处罚程序的种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主要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及申诫罚。
  
一、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二、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三、财产罚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1.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四、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
  
1.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2.通报批评。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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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种类?
大家都知道如果我们需要钱了肯定是要去银行进行贷款的,我们国家对于银行贷款方面的规定内容是有很多的。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有东西作为抵押,如果是没有东西抵押则需要担保人。反担保就是债务人给担保人或者别人向债务人进行担保这就是反担保。那么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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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有哪些种类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直接金融”。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
二、直接融资的种类
直接融资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国家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债务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3)消费信用。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
(4)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
敲诈勒索罪的共犯共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共犯共有哪些种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共同犯罪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界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在犯罪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在犯罪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换言之,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以是否有“借口”,或者“借口”是否真实为要件。例如,甲给乙的父亲写信,谎称乙打他的事实,具有欺骗性,但是,他并不是靠欺骗方法蒙蔽乙的家长,使其自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而是靠杀乙相威胁,企图迫使乙的家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应定敲诈勒索罪。一般情况下,编造虚假的“恶害”威胁被害人是,如果行为人自己冒充“恶害”发出方,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如果行为人冒充麻烦解决者,以解决麻烦为由骗取钱财的,则成立诈骗罪。行为同时具有欺骗和恐吓性质,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产生恐惧心理,二者同时起作用,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建设工程索赔证据要如何分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索赔证据的范围很广,分类方式也不同从施工管理的角度,索赔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
2、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包括工程报建报监资料、试(检)验报告、施工管理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修改计划、施工过程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气象记录、材料进场记录、人员设备安排计划和实际记录、各类工程会议纪要、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的往来函件等
3、工程照片、录像包括工程进度照片录像、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照片录像、工程损坏的照片录像、返工的照片录像等
4、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报表及往来凭证包括工程款收款凭证、索赔款月报表、工人工资表、材料设备采购单等
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官方公布的工程信息价、生产单位发布的产品市场价格、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等资料
6、政策法规文件指工程所在地适用的法律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对工程有影响的政府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类标准,索赔证据又可分为主要为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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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意思就是因为同一件民事纠纷提起的诉讼,因同一权利义务形成的同一类型的诉讼标的。就像是房子的共有产权人对房产的归宿提起的诉讼,诉讼标的都是这套房子,但诉讼人的身份地位是不一样的。这个是需要根据民事纠纷的确切情况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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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我们公司这段时间准备对大楼进行整体装修的,正好找了一个施工队,准备起草合同的,问一下工程类承包合同有几种具体分类呢?
[律师回复] 你好,工程类的施工承包合同主要分为:
1、按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同划分:
(1)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将总的工程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发包人分别与若干承包人签订合同,由他们分别承包一部分项目,每个承包人只对自己承包的项目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2)“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设计一直到正式生产的全过程的全部承包,并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在产品的产量、质量等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后,将建成的项目移交给发包人。
(3)“半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竣工后试车正常运转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即可将项目移交给发包人。它与“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的主工区别是不负责一段时间的正式生产。
(4)“产品到手”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不仅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正式生产,还必须在正常生产后的一定时间(一般分为二、三年)内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设备维修等,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规定标准。
2、按合同的计价方式不同划分为:
(1)固定价格合同。
(2)“成本加费用”合同
你好,朋友前几天接到了一张行政处罚的通知,想要问一下行政处罚程序的种类有哪几种呢?
[律师回复]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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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种类
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不成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法人都是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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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种类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种类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种类有哪些
票据贴现指资金需求者自己手未期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些未期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利息付给现款票据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因此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末期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行样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与商业信用结合放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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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市场交易种类大致分两类票据持有人向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贴现换取现金交易种交易占贴现市场业务大部分;另种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已贴现过票据再次进行贴现银行和贴现公司融通资金再贴现央银行控制金融与信用规程重要手段票据贴现种类还根据票据同分银行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三种。
般而言票据贴现分三种分别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指客户(持票人)没有期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便提前取得现款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票据贴现属于种;转贴现指银行贴现购得没有期票据向其商业银行所作票据转让转贴现般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种方式;再贴现指贴现银行持未期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行再贴现央银行种信用业务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种货币政策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以其流动性强、周转灵活、收益稳定等特点而成为各金融机构看好的黄金业务。然而,票据贴现作为一项信贷业务,也必然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农信社在拓展、营销票据贴现业务的同时,须注意对票据贴现风险的防控,以确保这项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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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和类型是什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和类型是什么
1、什么是职务犯罪
在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
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一定的事物,同时,根据职务的不同,相应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2、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职务犯罪主体:
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
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
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3、职务犯罪的种类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贿赂犯罪(第八章);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罪、
2、挪用公款罪、
3、罪、4单位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
10、隐瞒境外存款罪、1
1、私分国有资产罪、1
2、私分罚没财物罪。
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高校辅导员的领导行为特征主要可以从自身品德修养、工作效率、人际能力以及全方位发展四个方面来进行诠释,从自身的品德修养方面,主要要求辅导员具备高尚的人格,能够以身作则,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愿意接受别人的意见,敢于自我改善;从自身工作效率方面,主要要求辅导员有着开阔的眼界,有较强的进取心,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能够全面观察,有果断的决策和判断能力;从自身人际能力方面,主要是要求辅导员具备个人人格魅力,坦率开朗并善于沟通,能够通过自身凝聚力和感召力来影响学生;除此之外辅导员还需要掌握比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创新精神,脚踏实地、多才多艺,能够做到见解独到,全方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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