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劳动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二、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是不是合理的辞退员工,这个问题不是公司单方面说了算的,公司如果想要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在辞退职工的时候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借口,所以,职工本人在跟公司要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也要拿出相对的证据才行。到了仲裁庭也是以双方的证据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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