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应该怎么写?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件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规定的医疗期,为了保障职工有稳定的收入,安心养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又不具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劳动关系终结时必须要出具一种文书,职工要审核的关键就是,证明书的内容和实际情况是否吻合。如果不符却违心签字,将来维权的时候对职工是非常不利的。另外就是,在所有离职手续办理完之后,也一定要记得和公司索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