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网签预售登记区别是什么?
1、法律依据
(1)网签无具体的法律依据
网签只是房地产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2)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法律效力
(1)网签、备案不具物权效力
网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都不具有物权效力,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
但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如果第三人能够证明自己交付了全部价款、善意取得财产、实际已占有了该财产,而且还需证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人无过错,那么该财产就不会被法院查封、扣押等。”
(2)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
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办理预售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现在人们去售楼处买房的时候,可能会要求网签备案,通过这个措施,可以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网签备案和预售登记不是一个事情,在办理主体、法律依据及效力方面都不同,预售登记是开发商在正式销售之前,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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