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中受伤,对每个打工人来说都是糟心事。好不容易认定了工伤,结果却被告知未达伤残等级,这时候心里肯定不好受。很多人会担心,没达到伤残等级,是不是就没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了呢?其实并不是,即使未达伤残等级,也有一些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一、了解可享受的工伤待遇
即便工伤未达伤残等级,职工依然能享受一定的工伤待遇。比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小李在工作中手部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但未达伤残等级,他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需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二、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费用票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比如小张在治疗工伤过程中,花费了一定的医疗费用,他收集好相关票据后交给单位,单位帮他办理了报销手续。
三、与单位协商后续事宜
职工可以与单位就工伤后的工作安排、康复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因为工伤影响了工作能力,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单位也应该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关怀和支持。比如小王工伤后,手部活动受限,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他与单位协商后,单位给他调整到了一个相对轻松的岗位。
四、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果职工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认为自己的伤情应该达到伤残等级,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另外,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认定未达伤残等级并不意味着职工就没有任何权益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职工要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工伤处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比如单位不配合报销费用、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争议等。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了。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在工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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