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房产证是否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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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房产证是补偿,那么对于农村自己所建造的房屋来说的话,它都是可能会存在着房产证当中的一种欠缺的条件,但在进行拆迁过程当中的话,依然是属于一个房屋方面的损失,必须要进行一定的拆迁的补偿发放。

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房产证是否补偿?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房产证是否补偿?

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房产证是补偿,农村已建住房还能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关键在于房屋的性质。如果是农村集体,也就是我们说的小产权房,那么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建房时国家是没有批准的,所以国家也不会给办理房产证。

所以,已建好的农村住房是否还能办理房产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关键在于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住房也是要领取房屋产权证的,能否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而是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在我国,很多农村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登记手续。如果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需要在建房前,一般是要先取得批建许可。然后,带土地证和准建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一般镇政府发的就可以。

二、农村房屋拆迁时房产证有什么用

1、农村房屋拆迁时房产证是重要的。因为农村房子的拆迁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一般房屋应该有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齐全,说明盖房是经过了批准的,两证不齐,有可能是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即使不属于建设需要拆迁的房屋,也有可能被强拆,如果是这样,强拆没有补偿,更不存在标准的问题。

2、但是大多数的农村房屋两证都不齐全。有房产证,确实是拆迁补偿的有力证据之一,在城市这是主要依据,如果在农村的话,就应该区别对待了,因为大部分地方者没有办房产证的,现在的房产证政策只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这是建立在具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政策。而农村的土地现在还是集体土地,国家还没有出台过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一定要办房屋权属登记的政策。

3、所以,农村房屋在国家还没有出台农村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办理房产登记的办法之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成了唯一可证明拥有该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之一。所以,只要你拥有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那么和当地同时拥有房产证的产权人的权利是一样的,房屋如果要求被拆迁也享有同持有房产证的农户具有同等的权利。

在当代社会很多的农村,他们都是有一定的房屋方面的财产的,这就意味着在面临着拆迁问题的时候,自己仍然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的,毕竟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国家所占用,确实也存在着自己建造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但依然有一定的征收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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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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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3、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
4、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扩展资料:补助标准:
一、安徽:
1、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2020年度起有了较大改变,将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20000元。
2、上述政府补助部分,在财政补助基础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标准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标准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
3、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二、江西:
1、我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补助。
2、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8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烈士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45万元;低收入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万元。
3、对于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即可安居的困难农户,不区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3500元。
三、湖南:
1、实施差异化危改补助政策,将补助标准分成3000元至4万元多档,切实避免普惠制和平均主义。优先支持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开展重点帮扶,将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失独、自然灾害等特困家庭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对象补助标准最高可达到4万元。
农村拆迁的房子要重建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以申请登记的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规定了两个前提要件:一是依法建造,对于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不能申请房屋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宅和其他房屋建设审批程序存在一定的差异。《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是申请登记房屋的土地性质应为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申请登记的房屋所利用的土地必须是经过批准的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  集体土地上可以申请登记房屋的范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也就是说,集体所有土地只能进行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其他建设都不允许。因此,本条规定可以登记的房屋分为两大类:一是村民住宅,包括农村村民在宅基地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建的房屋。二是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包括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的房屋。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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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房产证吗
拆迁农村自建房的时候理论上是应该有房产证的,但是由于村民的法律意识及其他各种历史因素,大多数农村的自建房根本就没有房产证,所以在农村只要村民能够提供基地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拆迁补偿也基本上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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