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怎么行使?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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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破产法》中规定了优先受偿权,作为持有优先股的股东或者提供担保的,可以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比普通股东更早的拿到破产财产。企业资不抵债的时候,会去法院申请破产,等清算结束后,开始分配剩余财产。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怎么行使?

一、《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怎么行使?

企业普遍是负有债务的,当企业的负有的债务过重时,企业就有可能破产,如果企业出现破产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法院受理后要进行清算。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综上所述,在激烈市场经济下,企业破产情况常见,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优先股的股东享有优先求偿权,也就是说当企业清算完成,将员工薪酬支付完毕后,优先股股东优先拿到自己出资比例折算的财产。等分配完后,再给普通股东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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