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追诉前主动供述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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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贿罪在追诉前主动供述的认定标准应该是交代了行贿的犯罪事实,交代的犯罪事实全部都是真实的,交代的是自己行贿的犯罪事实,在主动供述自己罪行的同时,如果能提供关于受贿者的犯罪信息,对涉嫌行贿的单位或自然人都能从轻处罚。

行贿罪追诉前主动供述如何认定

一、行贿罪追诉前主动供述如何认定?

1、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

如果投案人交待的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2、投案人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

投案人交待的是自己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也包括与他人共同犯罪的事实,如果投案人只交待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

3、投案人必须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投案人应当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原本本地交待清楚,不虚构、不伪造、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不推诿塞责,否则不构成如实交待,也不能认定自动投案,也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的立案标准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主动供述可以视为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不过公安机关也不会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内容直接定罪量刑的,对犯罪嫌疑人交代的这些事情,公安机关还是要进行调查的,证据跟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事实是一致的,才能确认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内容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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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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