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资料种类有哪些?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行贿罪或是其他的犯罪行为,没有证据是不可能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的,只不过,所有的刑事案件的证据都没有什么参考性,就比如行贿罪,并不会没有证人证言就不能定罪。但是,有一点行贿案件中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绝对不可能被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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