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律师行业多年,罗荣华律师始终坚持以法为尺、以心为怀,恪守专业尽责、诚信务实、严谨审慎的执业初心,对待每一起委托案件都真心诚意,力求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周全的法律服务。下面通过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看看罗律师的办案原则是如何落地并取得良好结果的。"
"2024年12月30日,上诉人黄XX与被上诉人酉阳县XX某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流转合作协议书》。协议中约定黄XX把自有承包土地租赁给该农业公司经营,年租金为1500元,同时对租期、租金递增、违约责任等内容也作出了明确约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重大争议。该农业公司在其单方留存的合同上手写添加了“含地上物柚子树”的内容,然而黄XX所持的合同原件中并没有这一条款,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不仅如此,该农业公司在未取得黄XX同意,也未支付果树补偿费用的情况下,擅自对案涉土地上种植多年的成熟柚子树进行嫁接改良,导致部分果树出现了受损情况。而且,该公司还未经黄XX许可,擅自将案涉租赁土地转租给第三方合作社经营。"
"2026年,该农业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黄XX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不得干涉其土地及果树的经营使用。一审法院采信了该公司的主张,认定租赁范围包含柚子树,判决黄XX继续履行合同、不得阻挠对方经营。黄X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了重庆光界律师事务所的罗荣华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2011275438)提起上诉。"
"罗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多方面的工作。事前,她聚焦合同核心争议,仔细研究合同条款,锁定了农业公司单方改合同这一关键瑕疵。明确企业手写添加的条款未获当事人认可,不具备合同法律效力,指出一审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同时,她还固定了对方的违约证据,梳理出企业擅自嫁接果树、私自转租土地这两大核心违约事实,证明其未善意履行合同,存在根本违约行为。"
"在事中把控方面,罗律师结合法律规定进行精准抗辩。针对不定期租赁、转租解除权、合同公平原则、违约金畸高等问题逐一论证,指出一审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并且紧扣案件程序规则,明确当事人一审未提反诉,依法保留另行起诉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全力准备推翻一审的错误裁判结果。"
"经过罗律师充分的举证和精准的法理抗辩,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合同条款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手写添加的内容不能成为合同的有效条款,案涉租金仅为土地租赁费用,并不包含地上柚子树的权益。同时,法院还查实涉案农业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改良他人果树、擅自转租土地的违约行为,在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的全部判决,驳回了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的诉讼费用均由败诉的企业承担。这一结果全方位维护了黄XX的合法财产权益与合同权益,也纠正了一审的裁判偏差。"
"罗荣华律师自2020年取得执业资格投身法律服务行业以来,已累计独立及协同承办各类民事、商事纠纷案件超五百件。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困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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