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中主人开会算不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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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开会过程中受伤的必须要符合国家法定条件的才属于工伤,如果当事人在开会过程当中突然去世,但去世的原因是因为吸毒或酗酒过量,这些情况都不算工伤。可以被认定成工伤的意外伤害事故,一般都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而且都跟工作有关。
工伤保险条例中主人开会算不算工伤

一、工伤保险条例中主人开会算不算工伤?

符合法定条件的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综上所述,在这里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导致当事人受伤的原因是什么,所以对算不算工伤没办法给出准确的答案。对照着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职工认为可能属于工伤事故的话,可以准备材料先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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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负主责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自己开负主责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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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行政主任主持公司例会的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会议主持,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圆满结束。
会前准备工作:
1、明确与会者人员,哪些一定会到,哪些可能不会到,可能不到的需要重点提示;
2、行政例会的属于一般性质会议,流程一般明确,议题明确;
3、准备好自己的发言;
会议上的准备:要注意控制以下几点情况的出现:
 一是健谈者滔滔不绝、不善谈者一言不发。健谈者有可能句句箴言,也有可能把一件小事从头到尾细细详谈,虽然都没跑题,但由于时间不允许,主持人就要委婉地提醒。除了领导重要讲话或述评报告之类,一般发言应控制在3分钟以内。而对于沉默者,就要鼓励其发表观点,没有说清的,要引导其阐述清楚。
 二是冷场、争吵等特殊情况出现时,不能等领导表态,而是要有效地扭转局面。冷场时要适当插话,唤起与会者的兴趣活跃一下气氛;没有分歧的会议是不正常的,但是争论要控制在有限范围内;对于含沙射影、恶语中伤的发言要及时制止,善意批评;对于某个议题讨论基本结束、陷入某个细节纠缠时,在不伤害发言积极性前提下,适当制止并引导进入下一个话题。总之,特殊情况出现时,主持人要充分发挥作用,绝不能站在河边看流水。
 三是主持人要注意记录与会者的发言,由于为行政会议,收集与会者的发言是一项较难掌握的工作,记录速度要适中,清晰记录与会者发言的要点。
最后会议的结束:
作为例会,过后要及时反馈与会者的意见给领导,还要及时向与会者适当反馈与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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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利用的主要实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按责任方可以把风险划分为。6、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这三种风险既可能存在,也可能共同构成,即混合风险。例如,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发包人资信因素、雪。如在合同条款上。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1;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2,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因发包人支付原因和承包人管理水平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等即属混合风险。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1:发包人风险、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如台风,导致履约能力差、暴风雨。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3,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承包人风险以及第三人风险等。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4、履约方面、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风险。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1。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材料、设备供应;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2。3。国家对工资,必须仔细分析研究。2、要素市场价格,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4、资金、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5、技术规范,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5、国家政策调整、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3,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无力支付工程款、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有意拖欠工程款
代替考试罪的主要案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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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被业主打伤算不算工伤?
保安被业主打伤是否算工伤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被打伤的话,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也可以享受到所有的待遇,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这个赔偿就会由业主来进行全部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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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户主死亡继承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户主死亡继承比例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一、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如何分配遗产: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④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财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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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雇主向雇主追偿比例怎么算
[律师回复] 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在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如果雇员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则该雇主有追偿的权利。规定雇主享有追偿权,一方面是为了弥补雇主的损失,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具有重大过错的雇员承担终局责任,规范雇员行为,要求其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谨慎行事,减少损害的发生。连带责任是整体责任,受害人可以选择赔偿义务主体,被请求人都有义务赔偿。但是在雇主与雇员内部应当有责任份额。划分责任份额,应根据雇主与雇员在损害发生中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雇主的过错主要表现在对雇员的选任、监督、管理、指示上的存在疏忽,雇员的过错在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就损害发生的原因力而言,如雇员的的行为是故意行为,显然该种过错程度最大,如雇主无明显过错存在,则应由雇员承担全部责任。即使雇主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也应赋予雇主完全的追偿权利。如雇员的的行为是重大过失行为,显然该种过错程度较故意行为相对轻一些,如雇主无明显过错存在,则应由雇员承担部分责任。雇主因是雇佣行为的受益人,如不发生损害,雇主的收益显著大于雇员的报酬,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雇主也应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如雇主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连带赔偿责任,应赋予雇主对超出部分的追偿权利,至于份额比例的裁量,应当结合雇主因侵权行为支出的实际损失、雇主和雇员的受益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
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
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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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车祸主责算不算工伤
发生车祸以后员工自己对车祸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就不算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非常的明确,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车祸,要求必须是职工本人不负主要责任,而且得同时满足其他条件才属于工伤。一般的工伤事故,受伤的原因也都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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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受贿犯罪的主要案例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中从犯退款后能否判缓刑还要看具体案情,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共同不超过20万元,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有判缓刑的可能性。如果超过2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就判缓刑的可能性极小。因为缓刑只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数额较大”(满3万元不满20万元)、“数额巨大”(满20万元不满3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以上)。《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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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怎么算?
1、行业差别费率:一类行业属于风险较小行业基准费率为0.5%左右。二类行业为中等风险行业基准费率为1%。三类行业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开采加工、矿山开采加工等,基准费率为2%左右。2、用人单位内部浮动费率。3、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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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在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如果雇员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则该雇主有追偿的权利。规定雇主享有追偿权,一方面是为了弥补雇主的损失,另一方面是为了让具有重大过错的雇员承担终局责任,规范雇员行为,要求其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谨慎行事,减少损害的发生。连带责任是整体责任,受害人可以选择赔偿义务主体,被请求人都有义务赔偿。但是在雇主与雇员内部应当有责任份额。划分责任份额,应根据雇主与雇员在损害发生中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雇主的过错主要表现在对雇员的选任、监督、管理、指示上的存在疏忽,雇员的过错在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就损害发生的原因力而言,如雇员的的行为是故意行为,显然该种过错程度最大,如雇主无明显过错存在,则应由雇员承担全部责任。即使雇主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也应赋予雇主完全的追偿权利。如雇员的的行为是重大过失行为,显然该种过错程度较故意行为相对轻一些,如雇主无明显过错存在,则应由雇员承担部分责任。雇主因是雇佣行为的受益人,如不发生损害,雇主的收益显著大于雇员的报酬,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雇主也应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如雇主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连带赔偿责任,应赋予雇主对超出部分的追偿权利,至于份额比例的裁量,应当结合雇主因侵权行为支出的实际损失、雇主和雇员的受益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交通肇事罪的主要案例有哪几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 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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