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到底有什么作用?
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提醒有些地方,把婚礼仪式视为结婚的开始,这是一种误区。实际上,只有领了结婚证,婚姻才受法律保护。
涉及到财产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买卖,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此外,房屋拆迁、房产过户、遗产继承、债权债务等方面,也需要用到结婚证。
涉及到出境出境旅游出示财产共有证明或者留学等情况,也可能需要用到结婚证。
涉及到生育在很多地区,办理生育登记均需要出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目前,在海南等多地,一孩生育服务证已与结婚证同步发放。另外,在有些地方,子女入托入学可能也需要用到结婚证。
涉及到户口异地落户或者子女入户均需要用到结婚证。
涉及到工作工作调动、创办公司等,有时候也需要用到结婚证。
涉及到婚姻关系结婚证具有法律效力。有些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多年,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未办结婚证,等到关系破裂时,才发现没有结婚证,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领取了结婚证,即便没有事实上的婚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也要走相关的离婚程序。
还有一些涉及到侵害婚姻关系的,比如重婚等,如果想要维权,也需要结婚证。
二、结婚证丢失,到底该补领还是补办?
结婚证找不到,有些夫妇为图省事,通常以从未领过结婚证为由,以最快的速度补办结婚证,却没想到,补办的结婚证上,新婚日期往往会成为迁户口、办理出国手续等的拦路虎。
如果夫妻原来领过结婚证,因丢失后需要重领,那么属于补领,一定要提供原先的结婚证明,可到档案馆或原登记部门查找已婚状况资料,这样补领的结婚证显示的是以前领证时的日期。
而有些夫妻虽有事实婚姻,但没有领过结婚证则需补办结婚证,结婚证显示的是补办当天的日期,相当于“新婚”,不能证明当事人在领证之前的婚姻状况,两者有很大区别。
三、领取要求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双方的关系是合法关系的唯一途径。其他的方式都不能证明夫妻双方是合法夫妻,只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是属于同居关系或者是事实婚姻关系。如果要想在法律上取得婚姻关系证明的话只能够是登记结婚才能够算是合法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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