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毁约了必须付违约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7
浏览10w+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万人
专家导读 签了租房合同以后无缘无故的毁约的话是必须要支付违约金的,即便没有给房东造成任何的经济损失,可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就规定了,违约金本来就是为了惩罚违约方,给房东造成损失的,支付了违约金还得赔偿经济损失。
我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毁约了必须付违约金吗

一、我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毁约了必须付违约金吗?

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毁约了就必须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自己签了租房合同以后又毁约的这种做法本身就很不正常,哪怕自己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必须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也行。不能说因为找到了租金更便宜的房子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但定金跟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毁约了必须付违约金吗
一键咨询
  • 175****6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7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应届生签了合同想毁约必须付违约金吗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以后想毁约的话也不是必须要支付违约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比如单位有对应届生进行技术培训,有约定服务期,者说应届生出卖了公司的商业秘密,都得支付违约金。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租赁合约是否必须是书面形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不能当然认定其为无效。根据立法精神,对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主要是基于证据上的考虑,以便更容易地解决这类合同纠纷。也就是说,这里的“应当”不同于“必须”,即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二.数据电文也是合同的书面形式吗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光学或者类似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D)是指电子计算机这间使用某种商定标准来规定结构的信息电子传输。它是一种在公司企业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商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它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将贸易、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行业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实现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处理,并完成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过程。电子邮件是指通过在电子计算机网络中定义了名称和地址的电子信箱传递电子信件,是一种快速的电子信息交换方式,可用于个人、办公室间的通信,也可用于各种贸易活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确定了数据电文为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这一规定适应了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充分保护了现代化的商贸活动。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6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毁三方必须拿到解约函吗,三方协议毁约流程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毁三方必须拿到解约函吗,三方协议毁约流程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收回来了必须销毁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条收回来了必须销毁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房屋出租必须备案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八、其他事项
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条收回来了必须销毁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条收回来了必须销毁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欠条必须写违约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欠条必须要写违约责任吗欠条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因此,写欠条时,违约责任不是必须写进的内容,即写欠条可以不写违约责任。 二、欠条能够保持多久有效一般欠条都是有还款期限的,那在期限都了开始算起两年内没有向债务人要求付款就会丧失胜诉权。所以一般来说欠条的有效期是两年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欠条应写好借款人和接受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日期、归还日期、借款金额,利息和支付时间,另外还需要写清楚借款的用途,抵押的物品,借款人以及违约责任等,欠条写得越清楚,以后产生纠纷就越好解决。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6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房合同必须要公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际操作中,很多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往往都会将合同办理公证。那么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是否也需要办理公证呢? 公证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有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可.但要注意一点的是,很多地方有规定,租赁房屋的合同需要送相关部门(房地部门)备案。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还没有毕业的情况下就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毁约的话根本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给员工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或者在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下才需要付违约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结婚登记必须提前预约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何在网上预约结婚登记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
  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如下: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网上预约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
  网上预约后,就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婚姻登记。当然,这时也要注意一些相关事宜,以免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到新婚的喜悦心情。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结婚登记必须提前预约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何在网上预约结婚登记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
  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如下: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网上预约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
  网上预约后,就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婚姻登记。当然,这时也要注意一些相关事宜,以免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到新婚的喜悦心情。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我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毁约了必须付违约金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