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过人命的房屋,我们通常称之为“凶宅”,凶宅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知晓的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将会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认为房子“不干净”,此时人们会尽量不居住。但是,现实中,有一部分群体急于让“凶宅”出租,刻意隐瞒,一旦知晓事实的当事人一定会选择不再进行合同,此时解除合同将产生纠纷。
如果出现了房东刻意隐瞒房屋为“凶宅”的事实,可以做以下的处理:
1. 双方就合同做出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双方约定房东存在对房屋的重大事故做出隐瞒,租客此时有权利解除合同。并且如果有涉及赔偿事项的,房东需予以租客一定的补偿;
2. 如果双方没有对此做出约定的,如租客事先已经知道房屋的基本情况,肯定不会租住,这就属于房东刻意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使得租客在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了相应的合同,此时可以去法院或者是有关的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
并且,房东需赔偿租客一定的损失。
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当发现租住的房屋属于“凶宅”时,可以做以下的处理:
1. 同房东进行协商
这节省了双方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可以同房东先进行协商,约定解除租房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2. 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自己的权利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以及仲裁机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在主张过程中,需要收集好相应的证据,比方说短信,录音等,并且说明房屋的基本情况,去法院进行起诉。
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说明“凶宅”不可以出租,但是根据中国人的传统而言,很少人能够接受租住的房屋为“凶宅”,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可能会产生纠纷,此时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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