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温补贴6月份至9月份会发放,根据西安市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西安市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二、西安高温津贴标准为多少?
西安市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其具体标准为:全年按4个月(6月、7月、8月、9月)计发,每人每天25元。
三、高温作业中暑可否申请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各单位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西安市高温费会连续发放四个月,只要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在职职员,此时就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高温费,由于此类费用与职员的基本薪资一样,都是一个月才会发放一次的。对于那些从单位离职的职员,若是有高温费,此时需要以天为单位,支付给职员应该获得的高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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