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
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
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将上述两份文件邮寄,或者面交至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位于地方的代办处。
二、专利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根据上述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向外国人转让其专利权。但是,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批准,与受让方订立书面合同、向国家专利局登记并予以公告,转让行为才产生法律效力。
专利转让是需要得到专利局的许可才能生效的。只要找到合适的接手方后,到专利局进行登记和公告。不然专利的所有人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如果只是许可对方使用专利。只需要双方私下签订一份专利许可的合同就行了。要是对整个转让的过程不熟悉我们也可以寻求平台的帮助,到时候对方会协助我们完成转让。
4、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转让手续的办理比较简单,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手续合格通知书(告知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由转让人变更为受让人),双方也可以通过专利局网站查询到变更结果,表明转让成功。如果双方想要通过文件来证明,可以请求专利局办理一个专利登记簿副本,上面会详细记载该专利的法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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