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子有哪些方式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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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独生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屋时,可以通过遗嘱、法定、诉讼、公证等方式继承自身的房屋遗产。房屋的主人如生前有意愿的,可以按照自身的意愿书写这类房屋的遗嘱。房屋当事人死后,可以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房产。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子有哪些方式

一、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子有哪些方式

1、遗嘱继承或遗赠

遗嘱继承或遗赠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申请房子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分为三种途径:

(1)“协商继承”

协商继承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逝世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

公证继承就是被继承人逝世后,继承人请求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请求处理房子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

诉讼继承的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二、办理继承房产的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继承人可以到派出所开具: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人是仅有的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继承人在办理遗产的继承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递交房屋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有遗嘱的递交遗嘱,没有遗嘱的证明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办理部门说明自身的实际情况,继承房产符合我国的法律规矩继承房屋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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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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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怎样继承父母遗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父母名下房产时,房管部门以无法确认A君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办理,不得已A君考虑以诉讼方式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无人可告的困境。
另外,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
解决上面的困境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生前办理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法》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独生子女可继承父母财产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算独生子女的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
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算独生子女的情况:   
(1)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二十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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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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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房产继承,我是独子
[律师回复] 对于父母双亡房产继承,我是独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需要交遗产税。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父亲去世,房产过户要交遗产税吗子女法定继承父母房产,免征契税。需要按照房产评估价的0.05缴纳印花税。继承房产的费用1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2继承公证费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部分
1.54印花税,按房产评估价0.05缴纳房产继承的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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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房子如何继承
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父母生前立下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房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处理。请阅读以下与独生子女父母房子如何继承的问题有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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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举个例子来说,小明的父母先后过世,一段时间后,奶奶也过世,父亲有兄弟四人,留下的房产登记在他父亲名下,那么,小明在法律上能获得多少房产呢计算方法:
1、小明父亲去世后,其房产的12属于小明的母亲,12属于父亲遗产。此时有三个继承人:小明、小明母亲、小明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三人平分12,即:小明母亲有1216,小明有16,小明奶奶有16。
2、奶奶过世后,奶奶的16由小明父亲四兄弟继承,每人分124,因父亲已经去世,小明继承其124。
3、小明母亲过世后,小明继承其之前的23房产。综合来看,小明共得到了161242378的房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如果想继承全部房产怎么办这就需要除了小明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二、独生子女如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三、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独生子女有继承父母房产权力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方法:
一、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逝世证明、遗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申请房子过户登记。
二、法定继承
1.协商继承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逝世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逝世后,继承人请求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请求处理房子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判决、调解后,持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请求房子过户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扩展资料: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方法
1.法律上来讲,其实房管部门和银行应该依照他们的职权,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办理银行存款义务,他们有审查合法继承人的义务,如果他们,这时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门,可以诉其,如果是银行可以诉其民事侵权。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判决主文里,写进“某某是仅有的继承人”,身份确认了,这样房管部门本身责任也小了,房管部门也会很愿意为独生子或独生女的原告办理房本。
2.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可以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拥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
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
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拥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仅有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随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拥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确认财产拥有权的根据。受理案件后,应认真核实,如果查明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则裁定驳回申请,让申请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确实是仅有的,则做出确认财产拥有权的确权判决。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仅有的合法继承人,
然后到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独生子女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独生子女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问题解答如下, 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父母名下房产时,房管部门以无法确认A君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办理,不得已A君考虑以诉讼方式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无人可告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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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债务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父母名下房产时,房管部门以无法确认A君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办理,不得已A君考虑以诉讼方式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无人可告的困境。
另外,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
解决上面的困境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生前办理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法》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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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婚后继承亲身父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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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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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所有遗产?
[律师回复] “如果父母过世了,财产和房子肯定归我呀!”在日常生活中,抱有这样想法的独生子女一定不在少数。不过,事情可没有你想像得那么简单。独生子女想完全取得父母所有的房产的所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非常麻烦。但是,在父母有意愿由独生子女完全取得房产的所有权的前提下,实际上有两个比较简单易行的途径可以实现,即生前过户和立遗嘱。
一、生前过户生前过户即在父母去世前,将房产先行过户至独生子女名下,父母去世后,该房产便不可作为父母的遗产被其他继承人继承。生前过户大致有两种方式,即买卖和赠与。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两者最主要的差别在税收,现以大连为例,将两者在税收方面的差异对比归纳如下:注:如果直系亲属间转让,纳税基数为评估价格的50%,即减半收取从上表可知,如果父母房屋购买两年以上且系父母唯一住房,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税收成本较低,否则,赠与的纳税成本较低。如果子女无偿受赠父母的房产之后再行出售,需按照出售金额减除受赠房产时所缴纳的税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子女取得该房产之后打算另行出售,最好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父母房产的所有权,以降低税收成本。如果子女无另行出售的打算,则可通过赠与的方式。
二、立遗嘱遗嘱是指父母在生前做出的对其去世后遗产分配的意思表示,于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互冲突,以公证遗嘱为准。鉴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被篡改、伪造、销毁的可能性较大,实践中还出现侄子在姑姑去世后未火化前用姑姑的手指在遗嘱上摁手印将房产过户的极端例子,因此,房产交易中心一般只认可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持未经公证的遗嘱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房产交易中心不仅要求出示父母去世的证明,还需要父母的继承人做出放弃继承的声明并做公证,程序繁琐,甚至有些不可能实现,导致兄弟翻脸,亲戚成仇。因此,父母去世前,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将父母的真实意思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化,避免父母去世后由于继承人争夺房产而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办理公证遗嘱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证明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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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独生子女怎么继承?
一般是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获得此房子;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就可以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到继承的方式是合理、合法的。遇到父母房子独生子女怎么继承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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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律师回复] 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一些自信满满的当事人,觉得自己家庭关系和睦,且只有一个孩子,根本不需要立遗嘱,将来不可能有遗产继承之争,也经常碰到悔不当初的当事人,觉得当初若有一点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将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落实到具体法律文件中,就不至于后来不得不面对不堪收拾的局面。那么,既然有法定继承,究竟为何还要立遗嘱呢!
一、独生子女并非父母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法律的这一规定与很多人自以为是的想法并不一致,故若这些人身故后,其遗产处理将极可能与其本人意愿相距甚远,从而使其因对法律的误解而丧失了自主处分遗产的权利。遗产究竟是由独生子女全部继承还是由配偶、子女与父母等共同继承如果共同继承,则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被继承人生前有权通过遗嘱来处理!
二、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一点,也许夫妻之间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但是万一将来这对夫妻离婚了,留下遗产的父母也许九泉之下难以面对子女失婚失财的人财两空局面。父母们若希望规避这一风险,使得子女即使失婚也不会失财(此处“财”,仅指父母遗产),则须于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为遗产继承人,并指明其所继承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子女先于父母过世,则父母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母、子女与配偶均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将原则上在配偶、子女与父母间平均继承,而这一平均继承的原则不一定适合所有人的心愿。也许有人希望父母能够继承更多遗产,因为配偶尚年轻,子女已成人,而父母很年迈,更需要照顾;也许有人希望父母继承较少遗产,因为遗产总额较大,如果平均继承,则父母继承到的遗产将远远超过父母养老的实际需要,而剩余财产在父母将来过世时又将成为父母的遗产,由他人继承,违背了当初被继承人留下遗产的初衷;也许......总之,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的不同,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心愿,被继承人有权于生前通过遗嘱来表达自己分配遗产的意思表示。
四、夫妻之间相互有遗产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有权与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遗产,而法律的这一规定也不一定适合所有人的心愿。也许有些人希望身后遗产多分配一些给配偶,或者因为夫妻情深,也或者因为配偶更需要特别照顾;也许有些人希望身后遗产多分配一些给父母或者子女,或者因为夫妻情浅,也或者因为他人更需要照顾;也许......无论幸福还是不幸福的家庭,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特殊之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只要不违背法律,每个人均有权按照自己的心愿处分自己身后的遗产,当然这种处分应当通过遗嘱来实现。
五、遗产并不见得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原则上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但是原则外呢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由此可见,遗产究竟如何继承,还要看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情况、被继承人生前家庭生活情况、各继承人举证情况以及法官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情况等,并非未立遗嘱,遗产就一定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换一句话说,即使被继承人的生前愿望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遗产,也应该通过遗嘱来保障其愿望的实现。
六、公司股权可能因为继承而分散,从而使得被继承人家族失去公司控制权越来越常见,公司股权成为遗产的一种表现形式。无论遗产由哪些人继承,只要作为遗产的公司股权由多人来继承,就有可能使得被继承人持有的公司股权因为继承而发生分散,从而因继承人之间的意见分歧导致被继承人家族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还在于被继承人的生前安排,被继承人可于生前立下遗嘱,通过其他形式遗产分配的倾斜来平衡其他继承人的利益,从而将公司股权的继承权集中在少数甚至一个继承人手中,以防止家族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七、继承人之间可能就遗产的范围产生争议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继承的前提是遗产范围的划分和确认,而由于种种原因,究竟遗产有多少掌握在谁的手里是否有人隐匿了遗产是否有人转移了遗产……继承人之间往往因此而产生诸如此类的相互猜忌和怀疑,而这不仅可能影响整个遗产继承的顺利进行,甚至还可能破坏了整个家庭的和谐氛围,若被继承人生前能立下遗嘱,就自己的财产明细作个详细说明,打消继承人们的疑虑,则无疑有利于身后遗产继承事宜的顺利处理。
八、继承人可能遗漏遗产继承,导致遗产旁落他人由于现代家庭的小型化,彼此有继承权的家人可能并不共同居住,而即使共同居住,也可能不完全了解彼此的财产状况,当被继承人去世后,若继承人并不能全部找到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将使得部分甚至全部遗产旁落他人。所以,被继承人应于生前立下遗嘱,并详细列明自己的全部遗产,以防止继承人遗漏遗产继承。提醒:上述分析建立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未全部缺位的前提下,这样的前提也是整个社会最为普遍的家庭结构形态,设若换一个前提,情况就会有所不同,但是无论如何,被继承人于生前立下遗嘱并妥善处理身后遗产继承事宜,都是关爱家人、防范纠纷的必要举措。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 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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