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是怎么继承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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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办理,如果被继承人在死亡时存在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继承处理,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办理。
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是怎么继承的?

一、 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是怎么继承的?

被继承人所在地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来进行,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有关遗产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遗产的具体情况,应当还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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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附被继承人除户誊本、继承人本人身分证及印章。 被继承人遗产查调不论民众住在何处,均可至全国各地区国税局查调被继承人之财产归属资料清单及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作为遗产税申报参考。检附被继承人除户誊本、继承人本人身分证及印章。运用被继承人之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可以从利息所得来源之银行或金融机构,得知被继承人往来之银行,以查询被继承人各类存款余额(包括台币及外币之定期存款、活期或活期储蓄存款、支票存款及综合存款)、有无承作债券或基金及其相对往来之投资顾问公司、有无托收票据或死亡日后存入或扣款帐户之资金来源或去向原因,并查明被继承人债权或债务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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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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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归谁所有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余下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
需要说明的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论是收归国家所有还是收归集体所有,都不是按照继承遗产的程序转移,而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无主财产的程序转移。关于如何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首先,关于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案件,应当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该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无论是法人、其他组织还是公民个人申请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都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应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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