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屡见不鲜。小到个体之间的商品交易,大到企业之间的巨额贸易,一旦出现违约、欠款等问题,往往会陷入复杂的法律漩涡。而解决这类纠纷,不仅需要清晰的法律逻辑,更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锐的判断力。在福州,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中表现卓越,她就是李剑敏律师。"
"李剑敏律师是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拥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师等专业资质。在执行业务前,她曾担任国有上市公司的法务主管,这段经历让她在公司治理、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股权架构设计、股权并购、知识产权、民商事诉讼、债权债务清理等业务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践经验。她能够为企业提供从股权设计到合同管理,从劳动用工管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全方位专项法律服务。执业二十余年来,李剑敏办理了大量民事案件,涵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纠纷、股权纠纷、劳动用工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纠纷、侵权纠纷等各个领域。她还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司法局首批特邀律师调解员,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诉非联动特邀律师调解员,曾在2023年及2024年被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身为南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她凭借专业能力和公正态度,妥善处理了多起仲裁案件。同时,她还是福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团成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船舶出口基地商会监事长、福建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劳动法专业律师”、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员、福州市三明商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这些众多的职务和荣誉,都是她专业能力和行业地位的有力证明。"
"2024年12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甲签订了《购销合同》,建立了纸板买卖关系。随着业务的开展,因单价变化,双方于2025年5月更新了合同,约定月结30天,逾期按日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并约定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由需方承担。为了保障债务的履行,林某、张某丙、张某戊、蔡某以及某公司乙、张某乙、张某丁分别出具了《担保函》,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履约期间,双方多次对账,截至2025年10月,某公司甲累计欠款已达205万余元。然而,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却迟迟未支付欠款。无奈之下,原告某公司委托李剑敏律师等将各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并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被告某公司甲辩称原告未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付款条件未成就,且主张抵扣原告欠付的16.5万余元原纸材料款。被告某公司乙则称法定代表人张某乙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担保,属越权代表,原告未尽审查义务,担保无效。此外,被告还主张约定的日千分之一违约金过高,且认为担保无实质必要。"
"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李剑敏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精准的诉讼策略。在证据组织方面,她指导客户完善多次对账函及担保函的签署,使这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债权的主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针对被告提出的“未开发票不付款”及“债务抵销”抗辩,李剑敏律师精准地界定了主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法律界限。她指出,开具发票并非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不能对抗支付货款的主要义务,并且原告开票金额已超被告已付金额,付款条件早已成就。双方其他未了结款项不宜在本案中进行抵扣,有效阻断了被告拖延付款的企图。在公司担保效力争议中,李剑敏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张某乙系持有某公司乙7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其签字同意担保符合法律规定,这一关键法律规则成功击破了越权担保的抗辩,确保各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大化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剑敏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某公司甲向原告某公司支付货款205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并支付律师费八千余元。被告某公司乙及张某乙、林某、张某丙、张某丁、蔡某、张某戊对共计214万余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万余元及保全费五千元由各被告负担。这场诉讼的胜利,不仅彰显了李剑敏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实力,也为商业活动中的合同履行和纠纷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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