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是老人的遗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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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土地不是老人的遗产,也即在老人去世之后,其子女、配偶等不得以遗产的形式来继承该土地,但是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承包责任制,故此在老人去世之后,能继承其财产的主体,可以按照流程继续承包此土地。
农村土地是老人的遗产吗?

一、农村土地是老人的遗产吗?

农村土地可能不是老人的遗产,对于农村土地,要区分以下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但对于承包地上的收益,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2、以拍卖等方式承包的五荒等土地及林地等土地,在承包期内,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1、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对于农村的土地,村民使用并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额,并且其在承包土地期间,是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的,若是原来的土地使用者死亡,那么其法定继承人,依旧可以继续承包该面积的土地,但是此时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不是继承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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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下,户内有的家庭成员去世,但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则此时不产生继承问题。因为此时该户内还有其他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至承包期满。在
第二种情况下,户内的家庭成员全部去世时,能不能发生继承呢能不能由最后一名去世的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承经营至承包期满呢不能。这主要是有两个原因:
1、如果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的话,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继承人就成为了承包地的经营权人,有的是外村人,有的是城市人口,还有可能生活在国外。这样就势必造成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受了本集体组织成员的待遇,而侵害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占有、使用、收益。在这一点上,与农村房屋的继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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