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有哪些要点、合同审核公司如何审核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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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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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审核的要点是:审主体,既看别人又看自己;审内容,这主要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审意思表示,主要是看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审查文字是否规范,需使用确切的词语;审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合法,授权人签名、授权书;审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按《合同法》程序操作;审合同条款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按《合同法》第十二条一共八个组成;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关于仲裁的问题。
合同审核有哪些要点、合同审核公司如何审核合同?

一、合同审核的要点?

合同审核的要点是:审主体,既看别人又看自己;审内容,这主要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审意思表示,主要是看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审查文字是否规范,需使用确切的词语;审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合法,授权人签名、授权书;审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按《合同法》程序操作;审合同条款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按《合同法》第十二条一共八个组成;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关于仲裁的问题。

二、合同审核公司如何审核合同的呢?

合同审核公司审核合同时首先要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接着就是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还需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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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证据的审核方法的审核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联性的审查内容  关联性是证据审查首要任务,与案件待证事实无任何联系的材料,可以直接排除而无需再审查其合法性与真实性。其审查内容包括:  1,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客观联系,它要求每一个证据都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具有法律上的意义,而非哲学上的联系,就行政案件而言是指证据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有关联,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认定的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材料、自由裁量杈合理行使的依据等。这解决的是证据能否证明案件待证的证明资格,也即证据能否证明案件待证事实问题。  2,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存在什么样的联系,是直接关联还是间接关联,它要求每一个证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真实性。证据与案件有直接关联的是能够对案件事实起直接证明作用的直接证据,与案件有间接关联的是对案件事实不能单独起证明作用,而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起证明作用的间接证据。这解决的是证据的证明能力,也即证据能够多大程度上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问题。  
(二)合法性的审查内容  合法性关系到某一证据能否成为定案的资格,即证据有无证据能力。它包括取得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形成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证据取得内容符合法定要求和证据运用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而言,合法性审查包括:  
1,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即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七种表现形式之一,否则,即不符合证据形式的合法性要求。  
2,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要求。只有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要求四种形式的法律规定的证据主体、依照法定程序期限和方式收集到的证据才具备可采性。  
3,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如未经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三)真实性的审查内容  真实的证据能最大限度地使案件事实还原为客观事实。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能够成为定案依据的本质要求,它要求证据从内容到形式都是真实的,其内容要反映客观事实,其形式能被人们所认识,因此,对单一证据进行真实性审查是综合认定证据的基础。由于证据的真实是人们事后收集、汇总、推理而得出的真实,它与客观真实可能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对证据必须严格审查,甄别其真实性。真实性的审查内容包括:  
1,证据形成的原因。通过分析证据形成的基本条件和不同特点,分析其真实性;  
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时问、空间、物理、化学等因素都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品、复制件。原件、原物是原始证据,复制品、复制件是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效力大于传来证据;  
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当事人是否具有有利害天系,这是从主观因素上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5,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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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怎样审核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毕业生登记表怎样审核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毕业生登记表一般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备案,由毕业生所属学校管理、存档,由毕业生本人和校方分别填写相关内容,全面并客观记录、评价毕业生在校学习及行为表现。审核内容的真实性是不是有作假的情形。毕业生登记表不仅是毕业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成长记录,也是校方认定其毕业资格的基本依据。毕业生登记表作为毕业生本人个人材料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填写、打印。
审核要求:填表人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和要求,并遵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1.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要清楚。
2.此登记表计入学生档案,请仔细填写,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
3.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
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4.表格封面的“学校名称”、“系科”、“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5.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户籍卡以
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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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意思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发回重审,是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在最高人民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以及高级人民对死缓案件进行复核的过程中,发回重审被广泛应用。
实践中死刑复核发回重审大概可以将其分为四种类型: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型——因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案件事实不清楚,定案证据不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锁链,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或者证据本身未能查证属实,判决所认定的罪行有遗漏,或者认定被告人量刑情节的证据不充分及其他证据须要补充而被上级发回的。

二,“诉讼程序违法”型——因
第一审或者
第二审违反公开审判的规定,违反回避制度,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被发回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型——因原判决或者裁定混淆了被告人的犯罪性质,适用罪名错误,或者引用法律条款不当而被发回的。

四,“量刑不当”型——因对被告人是否应受刑罚处罚判断失误,或者处刑畸轻畸重而被发回的。
由于发回重审有以上四种不同类型,上级在发回重审时以及重审在审判发回案件时,所要关注的重点也就应当有所区别。发回重审适用的对象不同,所发挥的作用和效能也就有所侧重。当适用于一般案件,其着重显现的是纠正错误的一般功能;当适用于特殊案件,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或者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其限制死刑的特殊功能,则非常突出。发回重审的一般功能在于其否定原审及二审的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直接导致已经进行的诉讼活动归于无效,使案件回到初始状态,并重新开始法定的诉讼程序。就性质而言,它属于刑事诉讼“程序倒流”,即公安司法机关将案件倒回到前一个诉讼阶段并进行相应的诉讼行为。它既非一种案件审理方式,也非一种审级制度,是上级处理案件的一种方式。立法设置该制度,意图通过上级将案件发回下级,由下级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进行审判,加强上级对下级的审判监督,强化下级的审判职能,促进下级查清案件的事实真相,进而作出公正裁判。这是我国“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必然要求。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刑事司法救济程序,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准确适用死刑,防止错杀;严格控制死刑,保证慎杀;防止和纠正适用死刑可能发生的偏差和错误,保障死刑判决、裁定的公正。发回重审在此语境中,无疑具有限制死刑的特殊功能。刑法上的死刑条文是纸上的死刑法律,而死刑司法是实际适用死刑法律的实践,是将纸面的法律条文变为法律现实的桥梁,是将观念中的死刑变为生活中死刑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严格执行死刑案件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充分过滤死刑、筛选死刑,有助于实现死刑司法限制死刑的目的。最高人民、高级人民在死刑复核过程中严格依据证明责任的分配原理,着力审查死刑案件定案证据的收集、保全、举证、质证过程,定案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着力查实证据链是否严密、周延,做到慎用死刑;重审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审查案件证据体系是否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只能得出唯一结论的程度;是否属于“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通过上下级的共同努力,发回重审必然能够有效发挥限制死刑的功能。
纠正错误功能与限制死刑功能,两者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在我国刑事诉讼追求案件实体真实的诉讼理念下,纠错是发回重审基本的要求,也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基础。但在现代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之下,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控制死刑已经占据刑事诉讼重要的价值取向之位。纠正错误与限制死刑,两者相互依存,互相促进。
实践中,有的法官因承办的案件确实存在错误,被上级改判或发回,从而受到了责任追究。但是,有的地方一味地以发回、改判的案件数为“考核指标”,错案追究简单以裁决结果的错误为核心,单纯以案件的判决结果为认定法官责任的标准,忽视了对裁判过程合法性的考量。实行:凡是最高人民、高级人民维持原判的,则不认为是错案;凡是被发回或者改判的,除规定的几种情形以外,都认为是错案,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这不仅挫伤了法官的积极性,损害法官的审判权,而且影响发回重审功能的发挥。法官司法责任的构成,必须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要件。法官只对自己故意枉法裁判或重大过失行为承担道义或法律责任。如果法官正常行使职权,但在适用死刑政策上理解有所偏差,则不应简单地定为“错案”,这属于法官司法豁免的范畴。而且我国的上诉制度、再审制度已经为这类“错案”设置了完备的司法救济程序。在一定意义上,不但不应当追究法官的责任,而且还应该鼓励法官行使审判权。
发回重审实质上是在原审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不得已采取的断然措施,必然影响到下级的形象,乃至法律的权威。因此上下级都应当慎重、严肃地对待每一件发回案件。案件发回原审后,其本身即为指定原审管辖的裁定,而有的出于某种原因,却将发回案件另行指定其下级审理,这不仅破坏了审级制度的严肃性,而且严重影响纠错功能的实现。笔者认为,立法上应强化上级对下级发回重审的约束力,规定原审不得将发回案件指定下级审判。否则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诉讼过程和裁判结果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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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的审核要点是怎么规定的
对技术合同的审核要点主要是确认一下是否属于技术合同,确定了技术合同的类型,并且核定技术性收入。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认定机构在收到申请以后,应该在30天之内完成对技术合同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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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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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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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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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等三天审核是正常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积金等三天审核是正常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正常!  要知道公积金办理需要多久才能完成,就需要知道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贷款人需要到银行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填写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贷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贷款人未婚则需要提供未婚证明);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家庭稳定的收入证明;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这个步骤当天即可完成。  对于材料齐全的借贷申请,银行受理审查,这个步骤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银行审查通过后便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也就是进行初审,此过程又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初审通过后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复审通过后客户需到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并缴纳担保费。待上述内容全部完成后,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这一过程需要的时间大概是15个工作日。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而这一过程需要的时间大概是10个工作日。地方不同,相关人员的办事效率不同也会影响公积金办理所花费的时间。
ISO9001认证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ISO9000认证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目的不同,内部审核的目的是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而管理评审的目的是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对象不同,内部审核的对象是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而管理评审的对象是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评价的依据不同,内部审核的评价依据是审核准则(包括ISO9001:2008),而管理评审的评审依据是顾客的期望和要求。
4.实施者不同,内部审核的实施者是审核员,而管理评审的实施者是最高管理者和管理层人员。
5.方法不同,内部审核的方法是系统、地获取客观证据,与审核准则对照,形成文件化的审核发现和结论的检查过程。而管理评审的评审依据以质量方针、目标及顾客需求,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6.对输出结果的要求不同,内部审核的对输出结果应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有效实施和保持作出结论,并形成记录。而管理评审应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体系的变更、过程和产品的改进,资源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作出评价,并形成记录。
1、内审是“审核”,而管理评审是“评审”,两者定义:
)审核:是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判别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的、并且形成文件的过程(ISO9000:
3.
9.1)。我们讨论的是内审,那么,请看看ISO9001第
8.
2.2条)和
b),可以知道内审要确定三个符合性和一个有效性。b)评审:是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ISO9000:
3.
8.7)。
2、区别:)内审有符合性和有效性,没有适宜性和充分性。因为它得不到这方面的客观证据的。没有办法做的;管理评审反过来少了一个符合性。因为,这个问题在内审中解决了。管理评审的输入中有内审输出,管理评审的时侯要对内审工作本身的好坏进行评审的。内审时也要审核上一次管理评审情况。b)内审的重点把过去做的和准则进行“核”对,来判定符合性和有效性。譬如,质量目标是否达成,是根据已经确定的,现在在用的质量目标来衡量的;而管理评审的重点在未来,是“评”。根据各个方面信息来判定,这一个体系是否适宜未来的周围环境,是否充分,譬如,内审说质量目标达成的,但是,目标是否适宜、资源配置是否充分管理评审就要为解决这个问题作出决定。必要时要调整质量方针和目标,调整组织机构等。
c)、内审管理者代表负责,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
d)、内审一般情况下在管理评审前进行,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当然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言;e)、内审一般有内审员组成审核组到审核区域审核,管理评审一般采用会议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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