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成员权怎么划断?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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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制面积,免费申请,长期占有,房地分开,差异赋权。规定是规定,但在实际过程中,各地由于经济条件、政策规定、村领导个体差异等原因,实际上免费申请已经不再免费,并且收费不菲。

农村宅基地成员权怎么划断?

1、32个字概括现行的农地宅基地制度!

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制面积,免费申请,长期占有,房地分开,差异赋权。

规定是规定,但在实际过程中,各地由于经济条件、政策规定、村领导个体差异等原因,实际上免费申请已经不再免费,并且收费不菲。

2、前人分宅后人无地可分!

客观而言,认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只要符合分户条件就可以免费申请宅基地的制度安排,有其历史的合理性。

但土地总是有限的,农村的宅基地当然也不是无限供给。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在农村宅基地总数不在扩大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合理的退出制度安排和年限限制,造成了一个严重的事实:新分的宅基地的成员侵占了其他未分宅基地成员的土地财产权。因为等后来人要分时,宅基地都被分完了。

3、目前宅基地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

由于宅基地是免费申请,长期且零成本占有,且没有规定明确的使用年限,没有明确的退出制度安排,这种制度不能适应农村人口的变化,阻碍了城乡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统一,不利于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即使空闲不用也不退给集体),并且事实对于后来者造成了制度上的不公平(无地可分和成本提高)

4、将来会怎么变?

(1)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部分地区在试点)

(2)增加持有成本(跟不动产登记结合)

(3)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期限,由长期调整为固定期限(是70年)

(4)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的十二字原则:“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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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划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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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规划政策有哪些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划政策包括,现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一宅,如果村民把宅基地卖了出去,把自建房赠送出去后再申请宅基地的,村委会都不会批准,国家鼓励村委会利用闲置宅基地,比如发展民宿,发展乡村旅游,而且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自建房由城镇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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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全部划为基本农田了,要宅基怎么办。
[律师回复]
1.我国土地分为哪几类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乡下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乡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乡村的广场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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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院墙怎么划分的
邻居之间宅基地使用权和占有权是有法律约束的,叫相邻权。如果建围墙属于在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应该属于合理合法,你有权利起诉维权;如果不在你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就需要邻居同意,这属村规民约。相邻权规定: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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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划为私有是否可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宅基地划为私有是否可以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之
一,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产权是不能变更的,所以不能将宅基地划为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宅基地可否进行自由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分配给他们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居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进行自由买卖的,只允许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进行调剂。
“按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买卖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像国有土地使用权那样在市场上流通,但可以在集体组织内部进行调剂,但这种调剂也是有条件的。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比如城镇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都是不能购买的,也是说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只能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其次,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又或是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这些情况的转让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想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5个条件: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流转的方式
1、出租房屋形成事实上的出租宅基地
出租房屋是目前农村宅基地私下流转最为普遍的方式。农民在取得的宅基地上建房后,将房屋在一定期限内出租,个人获得租金收益,承租人将其作为住宅、办公、仓库或其他经营服务场所。此类流转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等交通便利、经济活动较为活跃和适合于休闲度假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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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情况,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不少务工经商的农民逐步向城镇集聚,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后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而将原农村住宅连同宅基地出售给他人;二是一户多宅又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出售给他人。
3、新农村建设名义下的“小产权房”流转
“小产权房”实际上就是利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向社会公开销售或以长期出租形式变相销售的商品房。这些项目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开发商联合开发。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此类住房只能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销售,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也销向城镇居民,已有相当数量的城镇居民购买了此类房屋,形成了最为面广量大的农村宅基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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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把养猪场划为农村宅基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说的不完全对。  2007年,针对当时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下滑、供应偏紧和价格上涨的问题,下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电〔200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也及时下发了国土资发[2007]220号《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通知中主要对养殖用地审批进行了规范,具体如下:   (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的用地计划指标,今年要从已下达的计划指标中调剂解决,以后要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有条件的,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  当然,上述列举的只是其中一点,具体的你可在网上搜索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进行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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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划为私有是否可以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之一,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产权是不能变更的,所以不能将宅基地划为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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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是如何划分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搬迁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笔者认为,这是指村民将原来的住房出卖或出租后,在同一村集体内又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比如你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重新向甲村提出宅基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批准。现在你已经搬迁到乙村,应该属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条件。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是怎样划分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搬迁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笔者认为,这是指村民将原来的住房出卖或出租后,在同一村集体内又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比如你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重新向甲村提出宅基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批准。现在你已经搬迁到乙村,应该属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条件。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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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宅基地怎么划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农村拆迁补偿宅基地怎么划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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