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5、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 协议的;
8、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有以上情况的公司是可以合理的辞退员工的,但是除开上述情况,那么属于无故辞退。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那么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二、公司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当事人在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注意事项】
1、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所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奖金、固定加班费、津贴和补贴等收入都计算在内,并且是按实际工资结算,而非合同里约定的工资);
2、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如果不到3倍的就按上述标准计算。
【相关法条】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