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代理有什么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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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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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凡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二、哪些 其他公民 可作代理人
劳动仲裁代理有什么内容

关于劳动仲裁代理问题,目前国内对劳动仲裁代理人还未作严格要求,致使一些毫不懂法的人也来滥竽充数。值得下欣慰的是,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了《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特别对 其他公民 代理人的资格、审查程序、权限、收费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

凡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暂行规定》明确,劳动仲裁代理人包括4种: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其他公民。

其他公民 作代理人:有正当理由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

律师作代理人:提交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经仲裁工作人员查验律师执业证书;

近亲属作代理人: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代理人:提供社会团体或单位开具的证明。

二、哪些 其他公民 可作代理人

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的公民;获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公民;从事法学研究、教育工作的公民;从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协会工作的公民;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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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劳动仲裁,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劳动仲裁代理申请书
[律师回复] 申请人:, 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及福利7200元。
二、 裁决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8500元。
三、 补缴2015年11月~2016年3月欠缴的劳动、医疗、失业保险。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3年6月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每月计付。2013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申请人尽心尽职,努力工作。但由于被申请人经营不善,自2016年2月中下旬以来未能正常生产,导致申请人一直赋闲在家,不能正常履行原有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一直拖欠2016年1月和2月份的工资共计7000元和200元春节福利。截止仲裁申请日被申请人既没有支付拖欠工资的计划,也没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措施,同时被申请人还欠缴申请人2015年11月~2016年3月以来的劳动、医疗、失业保险。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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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劳动仲裁代表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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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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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
(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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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仲裁法有哪些内容?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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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在的劳动公司签订了一个合同,后来公司内完成合同,履行他的义务,我就把他起诉到了法院,劳动合同仲裁代理词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尊敬的仲裁员、书记员:
委托现指派律师作为 委托人的代理出席本次庭审。 现就本案的审理及仲裁庭归纳的争议 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以盼仲裁庭采纳:
一、社会保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之规定“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依法为劳动者缴 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所以代理人认为, 申请人的主张 是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在庭审中,被申请人认为社会保险部不属于仲裁庭审理的范围, 申请人代理人认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 条 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关于社 会保险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庭的受案范围, 被申请人的主张是没有法 律依据的。
二、双倍工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之规定“建立劳动关 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可以看出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 如果不履行就应该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工资。本案中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上明确记载石蕾的 入职时间是 2012年 3月 26日,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交的该证据的真 实性也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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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姐他们公司现在在外面代购了一批器材,器材出现了问题,代理合同仲裁申请书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申请单位:××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法定代表人:姜厂长地址及电话:××区 电话:63543号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地 址:××区 电话:33406号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
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
是11131
6.80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
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
5.77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
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
5.70元。
证明文件:
(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
(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
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
4.83元;人工费调差为2750.9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
6.95元;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
8.49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此致
我现在对于合同有一点纠纷,就提出了劳动仲裁,但是还要写一份代理词,我想请问仲裁合同解除代理词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代 理 词
仲裁员:
本律师作为被申请人黎新春的委托代理人,依法参加本案的仲裁活动。根据本案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本代理人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仲裁庭评议本案时予以参考:
一、被申请人黎新春提前三十天向申请人提出辞职报告,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我国《劳动法》赋予了企业职工的“辞职权”,同时也赋予了单位辞退职工的“辞退权”。无论是职工行使“辞职权”,还是单位行使“辞退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其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预告辞职权,即《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二是即时辞职权即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即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那么,何谓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若干意见》,1995年8月4日劳动部发布,劳部发202号)第26第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本案是由被申请人黎新春于2006年8月15日书面通知了申请人事先向申请人预告辞职,解除劳动关系,同年9月16日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06年9月16日解除。这种事先预告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1、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1994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该《说明》第三十一条对《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作了如下说明:“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
3、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第32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1995年12月19日原劳动部办厅给浙江省劳动厅的答复函即《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324号)指出: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列举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清楚地知道: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者的辞职权,依照劳动者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行使该权利所应当遵守的附随义务,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是要赔偿用人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但是,并不能否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且劳动关系具有高度的人身属性,不论是否通过诉讼或仲裁均不能强制劳动者进行劳动给付。劳动法并未赋予用人单位此项权利,实质上是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考虑。因此,本代理人认为,被申请人黎新春提前三十天预期告知了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了辞职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指出了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这种做法完全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辞职请求,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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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 2008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这就是一份申请仲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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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仲裁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这是文书的核心,应注意写作技巧和具体运用。
首先应当写明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说明被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涉及的争议内容有几项,必须一一列出,漏写了的,不会受理。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诉人答辩、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人应该是能够证明劳动争议案件客观情况的人。一旦明确为证人,应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知作证时,不能拒绝作证,不得作伪证。
(4)申诉人本人署名或盖章,申诉日期。
写好一份仲裁申诉书并不难,关键是事实要清楚,理由要充分,证据要确凿。如果员工书写确实有困难,也可以在劳动仲裁部门的指导下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
(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提出仲裁申请的,必须是该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朋友、同事、家属都不能替代申请。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争议事实,有请求仲裁的具体要求和理由。
(4)必须在法定申诉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经济仲裁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济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他们在经济交往中发生的经济争论,依照一定的规则和法律作出裁决。 通过经济仲裁解决经济纠纷的意义在于: 1.仲裁的灵活性大,当事人有更多的选择自由,而且手续简便,费用低; 2.仲裁员对法律贸易方面的知识比较熟悉,能够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及时解决问题; 3.涉外经济仲裁有利于推动中外经济贸易和国际技术交流的发展; 4.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可以减轻人民的压力。 相关知识:简易仲裁程序 一般来说,简易仲裁程序是指仲裁机构审理简单的仲裁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宜行的仲裁程序。 简易仲裁程序是相对于普通仲裁程序而言的,是对普通仲裁程序某些程序的简化。但应当明确,这种简化主要表现在某些程序的灵活处理和有关期限上的缩短。而在仲裁程序的必经阶段、仲裁庭的权利义务上则不能简化。 简易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敢即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仲裁程序审理。具体说,它适用于两类案件: 1、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的案件; 2、争议金额虽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但经一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争议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是否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或裁决书经双方当事人接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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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是:申请人基本情况、仲裁部门信息、劳动争议情况、仲裁裁决结果、有关法律依据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仲裁裁决的具体内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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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提出申请 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4、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5、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相关知识: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劳动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受理劳动争议,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申请劳动仲裁,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 四、申请劳动仲裁,须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应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依据。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五、劳动争议立案后,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按时出庭,并对各自主张的事实负有举出证据的责任。 六、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和律师执照,没有上述证明和执照的,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当事人更换委托代理人、变更或解除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说明变更情况。 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须认真如期执行,逾期一方不履行调解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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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表妹受了工伤之后去做了工伤认定,被认定为了四级工伤,单位不赔偿,工伤四级仲裁申请书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 2008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这就是一份工伤四级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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