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6-03-03
浏览10w+
胥中达律师
胥中达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1人
擅长领域: 律所: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5202210430200 电话:13047156752
律师优势:;
展开
专家导读 (一)清算清算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务目的的行为。清算是基于完全清算的原则(2)取消包括单方取消和双边取消。单方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双方解除合同是指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删除还包括同意释放和合法释放(三)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以各自的债权作为债务的清偿,使双方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消除。
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保管合同是指托管人妥善保管好托管人交付的物品,在一定期限或者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返还托管人向托管人支付或者不支付保管费的合同。保管合同中物品的一方称为寄存人,负责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保管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即只有在承诺有效且双方约定合同不能成立,且寄存人必须将定金交付给托管人的情况下,保管合同才成立。托管合同终止的理由:(一)清算清算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务目的的行为。清算是基于完全清算的原则。(2)取消包括单方取消和双边取消。单方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双方解除合同是指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删除还包括同意释放和合法释放。(三)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以各自的债权作为债务的清偿,使双方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消除。

(五)豁免,是指债权人放弃消除合同关系的债权。(六)混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为同一人,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一)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二)解除合同的;(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存放标的物的;(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归一人所有;(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终止的其他情形。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8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0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1****666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8****38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558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