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标的金额的案件诉讼费还需要缴纳吗?
没有标的金额的案件诉讼费还需要缴纳,任何民事纠纷都有争议标的,对于不确定标的金额时,需要先采取合适的方式,计算出该标的具体的价值,然后按照既定的比例缴纳诉讼费。
具体的计算诉讼标的金额的方式如下: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第一百九十八条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二、法院如何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任何民事纠纷都有争议标的,对于不确定标的金额时,需要先采取合适的方式,计算出该标的具体的价值,然后按照既定的比例缴纳诉讼费。但是有些民事诉讼,争议比较此抽象,比如知识产权、证券等,此时也必须要先确定这些标的金额,才能确定诉讼费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