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二房东怎么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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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陈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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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和二房东签订房屋的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房屋的租赁期限,最好不要超过二房东和房主签订的合同期限。在签订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的具体时间、费用、双方责任等,对具体的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和二房东怎么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租赁的期限,最长不要超过二手房东与大房东之间的合同期限;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权。

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

而“二房东”的行为历来为法律所禁止。经纪人特别强调,以赚差价的方式,进行房屋租赁大多数都为“二房东”。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合同的签订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设定租赁的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进行租赁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该对合同的违约条款进行协商,协商对违约受害一方的赔偿,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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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房东和二房东到期解约应该怎样办理
大房东和二房东租房合同到期的,可以通过合同到期时间自动进行解约,也可以通过起诉、仲裁进行办理解约。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合同的解约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办理,双方协商一致自动解除这类租房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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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
(一)房屋转租的前提是经原出租人同意。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
第一、
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三)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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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转租大房东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二房东转租大房东需注意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
(一)房屋转租的前提是经原出租人同意。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
第一、
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三)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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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应该注意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买二手车应该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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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什么是二房东,与二房东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二房东有民间说法,“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被称之为“二房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房屋出租人为房东,承租人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租他人,称为“二房东”。而“二房东”的行为历来为法律所禁止。以赚差价的方式,进行房屋租赁大多数都为“二房东”。
二、与二房东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与二房东签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您需要审查二房东与原房东的合同,如果能看见原房东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最好,至少您应该看见复印件,还要看二房东的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看合同上是否有原房东同意二房东转租的条同意转款。如果没有那您最好见下原房东,取得他书面同意的材料,这是保证您与二房东共同的利益,因为原房东如果不同意,可能以此解除与二房东的合同,那时你们两就都是受害者
3、看那个合同上的租赁期限,您看下二房东跟您签订协议是否超过原合同,如果超过的话,那么说明二房东可能有问题,没有跟您说实话。超出部分期限,他是无权跟您签合同的,而且这样也可能在最后一期多收您房租,将来导致您损失。
4、您要看原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您的付款方式,最好不要超过对方的付款方式,原则是每次付的越少越好,比如他是押一付三,那您押金就别超过一个月,付款别超过3个月,避免您付的钱超过他付给房东的,到时如果他想违约,走了,那剩下就是您跟房东的事了。
5、这类房子转租的,一般主要是看人,您去看房子的时候注意下,对方的房屋情况,是否常住,东西是否多,跟对方多沟通下,通过说话,判断下是不是骗子。虽然这种情况少,但还是小心点。
6、如果可能的话,先付少一点钱,比如先付一个月押金,找个理由,先住几天观察下二房东,再支付其他的租金,这样相对保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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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该如何注销股东证?
首先应当到原先开立股票账户的部门进行注销的申请,需要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直接负责人蕲艾,之后需要提交身份证,办理朱晓东手续,之后完成后还要办理证券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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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2020租二房东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2020租二房东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房东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
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叫不合法转租或者违法转租,为无效。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转租期限应当在本租剩余期限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还规定,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司法解释规定“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是说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在剩余的租赁期限之外的转租也是有效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转租有效。不过,这实际上等于本租又约定了新的租赁期间,这样理解更为合适。因此,可以确定转租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一是出租人同意,二是在剩余租赁期间。
三、出租人的异议权和同意转租的推定
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而不反对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两个规则:

一,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事实,承租人构成擅自转租,司法解释规定了六个月的异议期限,在六个月内,出租人发现转租的事实,可以提出异议。该异议权是形成权,一经提出异议,转租就无效。六个月期限是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二,超出六个月异议期,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出租人应当认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的效力。
四、次承租人可以参加本租发生的诉讼
转租合同的第三人即次承租人,在本租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参加。因为本租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提讼时,或者争议合同效力,或者争议租金,其后果可能影响到次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次承租人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在参加诉讼时,次承租人的身份是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的请求权。次承租人以无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求参加本租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不应该拒绝。
值得研究的是,司法解释把这个规则写在第十六条,即“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的规定之后,那么,这个规则仅仅是对此而言,还是对所有的转租的诉讼都适用?按照条文的逻辑,这个规则应当仅仅适用于异议权和推定同意转租的诉讼中,但事实上在其他方面也会出现本租诉讼关乎次承租人利益的问题,因此,次承租人以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支持。
五、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的抗辩权
承租人拖欠租金,属于根本违约,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涉及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利益。对此,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缴纳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作为抗辩理由进行抗辩,主张不得解除合同。这是一个合理的抗辩。次承租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抗辩权。对此,出租人不能解除租赁合同。至于次承租人交纳的租金和违约金,是替承租人交的,因此,超出次承租人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抵作转租的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六、次承租人腾房的义务和逾期使用费支付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以后,因为有转租合同存在,出租人在次承租人还在占有这个房子的时候,有权要求次承租人腾房,理由是本租合同已经解除,转租合同当然不复存在,次承租人负有腾房义务。如果次承租人在解除合同之后,对租赁房屋仍然占有一段时间的,对逾期腾房的房屋使用费负有支付义务。
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似乎出租人在只能要求承租人承担义务,无权请求次承租人负担义务。但由于租赁合同已经解除,次承租人占有租赁房屋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出租人可以直接针对次承租人,请求腾房,支付逾期使用费用。
七、租赁合同的解除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
一种是催告解除,即在承租人欠付租金的行为尚未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要先对承租人进行催告,敦促其缴纳房租。如果承租人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时间内仍不缴纳房租,出租人才可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另一种是通知解除,即在承租人欠付租金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
实践中,《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承租人欠租多长时间才构成“根本违约”,由于《合同法》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不同的可能有不同的认识。对具体的问题持有不同的认识是很正常的,但这种认识的差异给承租人行使解除权造成了实际困难。假设承租人已连续六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未经催告即宣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搬出;承租人不服,向提讼。有可能认为承租人的行为尚未构成根本违约,出租人未经催告即解除合同的行为反而违反合同约定,很可能因此而由守约方变为违约方。
因此推荐两种做法:
一、在租赁合同中事先作出明确的约定。比如出租人和承租人可约定,如承租人两个月未缴纳房租,承租人即可解除合同。
二、在缺乏明确的约定,出租人又不能确定承租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应避免采取通知解除,而选择催告解除,这样能为出租人正确行使权利提供保障。
八、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的内容在承租人欠付租金而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出租人往往选择通过诉讼解决。但如果诉讼请求的内容选择不当,反而可能给自身带来麻烦。
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出租人的诉讼请求书写得不完整。如出租人仅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而未要求承租人搬出租赁房屋,根据民事案件“不告不理”的原则将仅对合同是否应当解除进行裁决,对于承租人应否搬出的问题则不作处理,而未予处理的内容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在出租人胜诉后,如承租人拒绝搬出,则出租人无法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迫使承租人搬出。出租人只能再次向提讼,要求承租人搬迁。
因此,出租人在书写状时,一定要将合同的解除与承租人的搬出作为两个的诉讼请求向同时提出。只有这样,才能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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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应该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第一,注意查看出卖方的证件。第二,注意房屋的产权状态。第三,注意房屋的抵押状态。第四,注意房屋的出租状态。第五,注意房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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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租房二房东应该怎么办
第一,租房者在约见二房东看房时,可以对其察言观色,通过言语间的交流,看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第二,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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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买二手房,跟房东谈判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要买二手房,跟房东谈判需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暖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有家庭共有的。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可能影响采光、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房屋价款,如,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煤气)费用长期拖欠、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即还被别人租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还有夫妻共有的,才急于出售,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鄙人以前做房产,存在物上负担,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交易方式。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房屋产权是否明晰首先要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职工在转让时,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合同主体,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纠纷解决。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只注重过户手续。再者、权利保证,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所以比较通晓其中的利害关系。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其物业管理费,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违约责任,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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