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有几种

一、投标人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有几种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账(即转账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二十八(28)天;

(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没收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七种法定情形和一种约定情形,主要有撤回投标、串通投标、第一名放弃中标、不签定合同、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发生以上情形的不能退还保证金,要写清说明出具处理意见,分别按政府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中心项目三种情况处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投标人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有几种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3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5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哪种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我朋友有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咨询我,我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清楚,请问投亲户口迁移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1、什么叫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指国内公民改变常住地址,并经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迁出迁入手续的活动。
  
2、户口迁移应坚持哪些原则?
  我国对户口迁移实行控制的政策,其基本原则:amp;127;一是控制城市人口过度增长的原则,二是保障人民群众正当迁移的原则。
  
3、在户口迁移中哪些情况应从严控制?
  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由其他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应从严控制。
  
4、在户口迁移中哪些情况应适当控制?
  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
  
5、在户口迁移中,哪些情况不应限制?
  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城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不应限制。
  
6、我国对公民的户口迁移应坚持哪些制度?
  我国对公民的户口迁移坚持调查审批制度和凭证落户制度。
  
7、公民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属市区范围内的迁移,发给《市内户口移居证明》,凡跨市县范围迁移、无特殊情况的,一律使用《准迁证》,凭《准迁证》办理《迁移证》。
  
8、《户口迁移证明》的有效期多长?
  《户口迁移证明》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天。
  
9、《户口准迁证》的有效期多长?
  《户口准迁证》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几种情形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收养关系的解除情况有几种
收养关系的解除情况有几种?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翻供有哪几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前一诉讼阶段作了供述,但在后一诉讼阶段作了翻供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推翻前一次供述的部分内容,即只推翻原供述的部分事实。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推翻前一次供述的全部内容,称“彻底翻供”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你好!这种情况是报警好?直接去法院起诉好?那种能把投资钱要回来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债务人没有还钱的,有欠条到法院起诉能要回钱。向法院起诉借款纠纷要注意事项:
1、法院受理借款纠纷应有书面协议。根据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借钱出去的时候要签订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钱事实的书面证明,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这些法院才受理纠纷。
2、涉及刑事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伴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了,法院会把此类案件交给公安或检察机关来管。若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就会驳回起诉。
3、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只要涉及以下一点就能生效: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69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有个同事把一辆保时捷撞了,事后她们留了纸条,但是对方保时捷车主没有看到纸条,保时捷车主报警了,警方通过调取车场的监控录像,找到了肇事车辆,交警队也和我同事取得了联系,而且我同事也去投案了,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还有就是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啊
[律师回复]   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另外一个情况,没有证据是不能定义为逃逸的。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3自动投案的几种情形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4、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前几天看新闻上说,有个大学生因为不忍舍友的嘲笑,在宿舍的饮水机投放了有毒物质,舍友喝了后死亡,犯下了刑事罪责,请问这种情况是犯了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投毒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毒罪的区别和界定标准是在哪里?求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 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沾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该当立案。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打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本罪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法条不仅包括原投毒罪的行为,而且内容更加广泛。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在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毒罪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区分投放危险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区别在于三个方面:(1)客观方面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由于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投放危险物质罪则没有任何条件的限制。(2)犯罪主体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3)主观方面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2.区分投放危险物质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区别在于三个方面:(1)客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则是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食用物或者饮用物中,从而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2)犯罪主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3)主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投标人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有几种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