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核心内容为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1、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成都市在最新《通知》中提出,将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具体来看,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同时,成都将结合全市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加大已供未开发商品住宅用地促建力度,以项目促建增加市场商品住宅有效增量。全面清理已供未开发的土地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已供未开发土地的促建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2、提高棚改、无房家庭摇号比例
将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其中,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
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质。
4、严查违规企业
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