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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什么意思?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就是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 ,申请执行人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申报债权的意思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
(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3)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征询当事人是否移送破产审查的意见是怎么样的?
执行案件承办人采取财产调查措施后,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及时询问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否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询问情况应记入笔录,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三、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同意移送且无人申请破产的,执行实施机构就执行变价所得的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企业法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不予支持。
四、移送破产审查决定的送达及其异议处理是怎么样的?
裁决合议庭作出移送决定后,执行实施团队应当于五日内送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告知其可以在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受移送法院一并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移送破产审查主要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完善司法工作的创新,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被执行;在执转破的过程中所存在的情形中是很复杂的,但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就能保障到各自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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