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恢复开庭要多少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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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中止审理事由解除之后,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恢复开庭的。开庭的时间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不过人民法院也是根据双方的情况决定的,个人有情况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推迟开庭。
中止审理恢复开庭要多少时间

一、中止审理恢复开庭要多少时间

中止事由结束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开庭,大概一个月左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一审开庭一般程序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

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你们。

其次,法院立案后,会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你起诉时,所留被告地址不够详细,或找不到被告,该案将会被中止。

最后,亲自到法院问询案件办理情况。

三、一审审结时间

具体要根据法院受理的时间,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至判决三个月时间,部分案件可以到六个月;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庭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简易的程序,人民法院会在三个月之内完结案件;另一种是一般程序,人民法院会在六个月之内结束案件。在开庭之前,人民法院会以船票的形式,进行告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到场,不影响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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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执行中止后,中止的情形消失的,被执行人应该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什么是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提出申请中止执行,应当裁定许可。
执行路上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应裁定中止执行。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即使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也未必予以中止执行,这种情况及解决方法包括:
⑴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同意延期履行但未提供担保的,执行可按执行和解处理;
⑵若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反对延期的,被执行人仍可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不接受履行时可由执行提存后结案。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理由,可以暂缓执行,但并不一定会引起执行中止。对于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应当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查是否符合条件。首先应由执行员组成合议庭,召集当事人采取执行听证,严格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异议正当、属实的,将案件报主管院长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执行应当继续。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执行程序必须依赖双方当事人的参加才能进行,缺少任何一方,执行程序都无法进行。申请方作为自然人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已经终止,执行程序当然就无法再进行下去,案件执行程序就得中止,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后,确定新的申请执行人,才能继续执行。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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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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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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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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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
如果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没有财物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有了执行条件再恢复执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都可以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所以,中止执行的裁定有效期为自作出裁定之时起至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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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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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权利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存在以下情况,相关人员可以向提出申请,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具体内容未作规定,没有列举“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具体情形,有待于最高人民在司法实践中积累经验后作出司法解释。人民在审理请求中止探望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判决,如果通过审理确认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探望权就应该中止。如行使探望权的父或母一方吸毒、赌博、酗酒、品行不端、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疾病或对子女有暴力倾向,或有利于探视机会将子女藏匿起来等,就应该中止探望。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或是未按期给付抚养费,或者是父母因犯罪被收监(父母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而入狱除外),不是中止探望权的条件,不能作为中止探望权的法律依据。如果上述情况消失,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同时,可看到探视权是一种请求权,它的中止和恢复必须经当事人的申请,由依法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后,裁定中止探视权或通知恢复探视权。当事人不能自行作出,也不能未经当事人申请依职权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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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存在以下情况,相关人员可以向提出申请,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具体内容未作规定,没有列举“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具体情形,有待于最高人民在司法实践中积累经验后作出司法解释。人民在审理请求中止探望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判决,如果通过审理确认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探望权就应该中止。如行使探望权的父或母一方吸毒、赌博、酗酒、品行不端、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疾病或对子女有暴力倾向,或有利于探视机会将子女藏匿起来等,就应该中止探望。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或是未按期给付抚养费,或者是父母因犯罪被收监(父母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而入狱除外),不是中止探望权的条件,不能作为中止探望权的法律依据。如果上述情况消失,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同时,可看到探视权是一种请求权,它的中止和恢复必须经当事人的申请,由依法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后,裁定中止探视权或通知恢复探视权。当事人不能自行作出,也不能未经当事人申请依职权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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