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者可以获得遗赠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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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等方式将自己的财产在自己去世是赠与给自己的继承人之外的人。遗赠的对象可以是自己的好友、远房亲属、晚年照顾自己的保姆等,自然也包括与自己同居的人。
非法同居者可以获得遗赠吗

一、非法同居者可以获得遗赠吗

所谓非法同居,只是指尚未构成婚姻关系的同居,是不受民法典保护的同居,而非非法行为。由于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同居者无法获得法律上的继承人身份。如果一方希望另一方获得自己的遗产,就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进行。

如果被继承人在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配偶之外的人同居,产生了涉嫌重婚的情形。即使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若其他继承人通过诉讼要求撤销该项遗嘱,也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这样的遗嘱有违公序良俗基本原则

二、遗赠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4.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5.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对于同居的的双方来说,遗赠反而是保障了受遗赠人获取被继承人财产权利的法律行为。对于长期互相照顾的同居者们来说,订立遗赠遗嘱尤为重要。此外,被继承人也要注意遗赠的范围和顺位等法律规定,避免遗产无人受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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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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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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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继承法》中可以明显看出,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
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
总之,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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