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药费病人承担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19人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药费并不一定由病人承担,应当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情况,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涉及到车辆责任的,还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但病人在医疗的过程中,是可以先行垫付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交通事故药费病人承担吗?

一、 交通事故药费病人承担吗?

交通事故药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病人可以垫付,后期予以归还。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另外还包括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器械费等。能够证明上述费用的证据包括医疗费收据(收费凭证)、费用明细表、处方、医嘱、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这里的收据(收费凭证)应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凭证,如医院开具的正式收据等。

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处方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一致性,以防止在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治疗其他疾病。另外也要剔除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项目。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怎样赔偿

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治疗与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凭据支付是指凭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支付)。在没有县以上医院的地方,需要紧急抢救或治疗轻微的事故创伤,可以凭其医疗单位的单据,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办案人员对单据进行审核后赔偿。

原治疗医院无法满足医疗需要,确实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出具原治疗医院的转院。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的,均不应赔偿。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应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结付。这部分费用一般参照结案前已用费用和医生建议,确定结案后继续治疗大体费用,这部分费用结案时一并计算在损害赔偿费中。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末来治疗费用能够确定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赔偿;不能确定的,当事人以后可另行。

因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损伤的,其医药费的支付标准和相关项目是非常多的,不仅涉及到不同的伤害情况的处理,还需要依据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对于造成了伤残等情况的,还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依法进行赔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药费病人承担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0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工伤医药费谁承担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工伤医药费谁承担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公司突发疾病,我要负责承担医药费用吗?
[律师回复] 职工突发疾病待遇,因为发病时机和结果待遇不同。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只能死亡的,视同工伤,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支付。其他情形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分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和个人负担。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单位负担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7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卖草药给人治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5;: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4。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这是非法行医,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的情形、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销售劣药罪,作出了详细规定;情节严重"、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情节严重",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司法解释还规定,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在公司上班,突发疾病公司有义务承担医药费吗
[律师回复] 职工突发疾病待遇,因为发病时机和结果待遇不同。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只能死亡的,视同工伤,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支付。其他情形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分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和个人负担。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单位负担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如果在公司上班,突发疾病公司有义务承担医药费吗
[律师回复] 职工突发疾病待遇,因为发病时机和结果待遇不同。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只能死亡的,视同工伤,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支付。其他情形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分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和个人负担。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单位负担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雇主承担医药费吗?
保姆在雇主家生病了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公司的聘用员工,家政公司派保姆向客户提供劳务,则由家政公司按劳动关系承担责任;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中介,或雇主未通过家政公司直接找的保姆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如果在公司上班突发疾病公司有义务承担医药费吗
[律师回复] 职工突发疾病待遇,因为发病时机和结果待遇不同。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只能死亡的,视同工伤,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支付。其他情形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分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和个人负担。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单位负担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7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果在公司上班突发疾病公司有义务承担医药费吗
[律师回复] 职工突发疾病待遇,因为发病时机和结果待遇不同。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只能死亡的,视同工伤,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支付。其他情形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分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和个人负担。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单位负担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罪损失医药费由谁承担
交通肇事的医药费用赔偿,通常先由交强险公司按限额赔付受害方。要是不够,商业三者险公司得按照合同补充赔偿。要是保险还不够或没有保险,肇事者就得按责任比例自己掏钱。要是车辆所有者有明显过错,也可能得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医药费由谁承担
工伤医疗费的支付责任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参保、是否认定为工伤以及医疗费用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若已参保且符合工伤要求,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或未参保,由企业承担。 住院伙食、外地就医交通住宿等可向基金申请。 辅助器械费用基金支付,超出自理。 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没有任何手续卖草药给人治病能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5;: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4。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这是非法行医,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的情形、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销售劣药罪,作出了详细规定;情节严重"、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情节严重",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司法解释还规定,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7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中医没有手续卖中药,给人治病的,能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5;: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4。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这是非法行医,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的情形、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销售劣药罪,作出了详细规定;情节严重"、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情节严重",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司法解释还规定,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医没有什么手续,卖草药给人治病能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5;: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4。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这是非法行医,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的情形、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销售劣药罪,作出了详细规定;情节严重"、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情节严重",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司法解释还规定,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医药费怎么承担
有孩子承担。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中医没有任何手续,卖草药,给人治病能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5;: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4。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这是非法行医,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的情形、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销售劣药罪,作出了详细规定;情节严重、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情节严重,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司法解释还规定,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7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中医没有任何手续,卖草药,给人治病能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5;: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4。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这是非法行医,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的情形、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销售劣药罪,作出了详细规定;情节严重、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情节严重,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司法解释还规定,并处罚金。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保险纠纷 > 交通事故药费病人承担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