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应公开赔礼道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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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应该,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主要适用侵犯人身权的场合,而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不应适用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而且权利人提出此种诉讼请求是为了恢复因侵权行为造成相关公众对其商标的不当影响,应当提出的是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而不是赔礼道歉。因此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即使侵权成立也不应判令被控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
商标侵权应公开赔礼道歉吗

不应该,赔礼道歉民事责任主要适用侵犯人身权的场合,而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性质的权利,不应适用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而且权利人提出此种诉讼请求是为了恢复因侵权行为造成相关公众对其商标的不当影响,应当提出的是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而不是赔礼道歉。因此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即使侵权成立也不应判令被控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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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侵权赔礼道歉是否适用?
第一种意见认为,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不适用于财产类纠纷,故被告不存在赔礼道歉的意见 第二种意见认为,赔礼道歉是将道德规范法律化,它不仅可以用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责任承当,也可以用于侵犯财产权利的责任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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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侵犯著作权的财产权,需要赔礼道歉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是可以要求赔礼道歉的。
赔礼道歉责任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当事人双方可私下请求赔礼道歉,也可向提出诉讼请求,但只有自然人才可以请求赔礼道歉。加害人的过错是一个适用条件,但是并非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侵权后果的严重程度与该责任的适用有一定关系。判决的赔礼道歉方式应以口头或书面道歉为限,并在主文部分作特殊说明。赔礼道歉具有专属性。
我国《民法总则》及有关法律规定,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并未规定赔礼道歉责任。其后颁布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侵害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形式,除了上述三种之外,还包括赔礼道歉在内。从这两条规定所列举的侵权形态来看,既包括侵害著作人身权的情形,也包括侵害著作财产权的情形。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仅在侵害著作人身权时判决赔礼道歉,而在侵害著作财产权时驳回原告的这一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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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礼道歉责任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当事人双方可私下请求赔礼道歉,也可向提出诉讼请求,但只有自然人才可以请求赔礼道歉。加害人的过错是一个适用条件,但是并非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侵权后果的严重程度与该责任的适用有一定关系。判决的赔礼道歉方式应以口头或书面道歉为限,并在主文部分作特殊说明。赔礼道歉具有专属性。
我国《民法总则》及有关法律规定,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并未规定赔礼道歉责任。其后颁布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侵害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形式,除了上述三种之外,还包括赔礼道歉在内。从这两条规定所列举的侵权形态来看,既包括侵害著作人身权的情形,也包括侵害著作财产权的情形。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仅在侵害著作人身权时判决赔礼道歉,而在侵害著作财产权时驳回原告的这一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侵犯著作权的财产权,需要赔礼道歉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是可以要求赔礼道歉的。
赔礼道歉责任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当事人双方可私下请求赔礼道歉,也可向提出诉讼请求,但只有自然人才可以请求赔礼道歉。加害人的过错是一个适用条件,但是并非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侵权后果的严重程度与该责任的适用有一定关系。判决的赔礼道歉方式应以口头或书面道歉为限,并在主文部分作特殊说明。赔礼道歉具有专属性。
我国《民法总则》及有关法律规定,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并未规定赔礼道歉责任。其后颁布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侵害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形式,除了上述三种之外,还包括赔礼道歉在内。从这两条规定所列举的侵权形态来看,既包括侵害著作人身权的情形,也包括侵害著作财产权的情形。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仅在侵害著作人身权时判决赔礼道歉,而在侵害著作财产权时驳回原告的这一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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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能否要求赔礼道歉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侵权行为能否要求赔礼道歉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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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被人诋毁,侵害人赔礼道歉后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律师回复]
一、被人诋毁、侵害人赔礼道歉后是否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造成的侵权损害较为严重,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征
1、请求权的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常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权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根据我国《2020年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权利,他们都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在原权利具有专属性的前提下救济权利也有一定的专属性。
2、精神损害赔偿因素的多元性。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所考虑的的因素有很多。

一,从赔偿标准看,就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

二,从基本结构上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还应根据人身权益、财产权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考虑。

三,从主观要件上看,还应该根据加害行为与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来判断。

四,从侵权行为发生的本身看,侵害的地点、场合、时间、手段等均应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3、赔偿数额的不确定性。精神损害系自然人意识机能之反应,在内容和范围上具有主观性,根据损害赔偿的全部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亦有主观性。正是这样的主观性,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具有不确定性,即不能就同一损害事实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即使规定数额,也须有变动的可能。而且就其功能而言,主要是为了弥补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而用多少金钱替代补偿,也无法确定。
如果是虚构事实的能构成侵犯名誉权或者侮辱诽谤罪,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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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侵权可否要求赔礼道歉
名誉权侵权可可以要求赔礼道歉,一般情节不严重的是不会赔偿钱的,只会停止侵权,然后进行赔礼道歉。如果企业的领导名誉权受损了,会给企业带来损失,那么企业法人不但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停止伤害,恢复名誉权,还有权利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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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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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要求赔礼道歉要赔钱吗?
别人侵权的时候,要求赔礼道歉,也是可以要求赔钱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个人的姓名权、肖像权或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起诉,经法院判决之后,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赔礼道歉。一旦对个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受害方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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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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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要求赔礼道歉要赔钱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被侵权要求赔礼道歉要赔钱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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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爸妈因为小事情和人打架了,我想问问赔礼道歉上诉状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上诉请求
一、撤销一审判决;
二、改判支持上诉人诉讼请求,即:
1、判决被上诉人向原告赔礼道歉;
2、判决被上诉人在相同篇幅报纸上登报致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决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名誉损失)7万元;
三、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一、基本事实。
某年月日,上诉人在某园门前停车场接听电话,返回途中经过门前栅栏时看到一女孩回头看到我哭了,我说:“孩子别哭,你爸爸在前边呢”,女孩跑向被上诉人,被上诉人上来踢孩子并谩骂其夫。之后其与其丈夫说我抚摸女孩,向幼儿园扔脏物,找来其弟把上诉人打成鼻梁骨折、脑震荡。期间不少园区人员进出驻足观看,上诉人的名誉在某园、小区范围内受损。
某日七点多,被上诉人手持扩音器在幼儿园门前走动,边走动边说“你们昨天挺好啊对孩子,我讲的是事实,懂不懂,一个男老师摸女孩”,反复播放诽谤诋毁我的录音,给幼儿及家长和幼儿园老师驻足观看,上诉人名誉在某园、小区范围内受到更大程度的侵害。
某日,某报A6版用一半以上篇幅以《妈妈说‘陌生’男抚摸致3岁女儿失常》为题,用“母亲说”、“宝宝说”等形式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该文经腾讯、网易和沈阳直播生活进行转载转播,上诉人名誉受损范围扩大到全市、全省甚至全国。
2014年5月5日和26日,被上诉人打电话给上诉人单位领导,继续对原告诽谤,说上诉人在警方依法组织下所进行的调解是在讹诈。
被上诉人的前述行为在某园、某区、单位、报纸电视、网上网下给上诉人名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侵害。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人自行向一审法庭提供了视频,并申请法院调取公安机关掌握的视频。该视频是连续的原始形成的,显示上诉人没有任何前述行为。因此,应当认定上诉人没有被上诉人对外宣扬的违法行为。但一审没有给予查明认定。
既然上诉人没有前述行为,那么无论被上诉人以何形式、在何范围内无中生有,将上诉人本没有的“摸女孩行为”在不同场合进行宣扬,这对一个年近50的中年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如果说报纸上、网络上无人知道上诉人是谁,那么,现场的工作人员不知道“一个男老师摸女孩”的人所指是上诉人吗?
上诉人没有摸女孩,却被人宣扬摸女孩,如同法官没有枉法裁判,却被人宣扬枉法裁判一样,这种无中生有的“栽脏”,这种对人精神、心灵的伤害之深,相信凡是当事者、经历者都能体会得到,何况上诉人还因此遭受暴打,而始作俑者却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呢?
人民法院的判决,针对个体是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针对社会则是对社会行为有指引作用。本案一审所形成的判例,未维护上诉人权益是小,但对社会行为错误指引是大:辱骂、栽脏他人,报纸、网上宣扬他人摸女孩,并找人把无辜之人打伤无须承担责任!上诉人不懂法,但当看到一审黑白不分的判决时,还是莫名惊诧。
即使最终得不到任何赔偿,上诉人也要将此案进行到底,无论该案最终结论如何,上诉人都决定将此案判决及相关证据上网公布。既然从某到小区、从纸媒到网上无中生有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那么上诉人自行公布客观存在的晚报报道、网上报道、现场视频、上诉人被打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文件、以及两审法院判决等,上诉人判断,也绝不可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此致
某中级人民法院以上就是关于赔礼道歉上诉状是什么 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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