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侯雨辰律师
侯雨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44人
专家导读 债权转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有条件的规定,首先必须要进行起诉,起诉完毕之后,如果得到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并且对方在没有按照文书当中所规定的时间履行自己的债务,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转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债权转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后,如果债权上经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否则要先起诉后再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哪些债权可以转让

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

如形成债权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使债权不复存在,该结果虽然直接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但依通说,只要债权于其转让时是确定的,其转让即应许可。

如果债权转让当时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将来某一时刻的到来,或某一条件的成就,有观点认为这类债权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这类合同应区分附条件或附期限而分别处理,因为期限必然到来,而条件不一定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可按有效合同处理;附条件的合同如将来条件不能成就,则转让的债权自始不存在,所以将附条件的合同作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处理为妥。其次,转让不得转让债权的,一般情况下,合同应按无效处理,但应区别不得转让债权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债权转让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但是也是需要具有一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债权转让发生法律效力。在债权转让完毕之后向法院进行起诉,对方仍然不履行自己的债务,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权转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债权转让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法院判决债权转让的,有义务转让债权的一方在既定期限内没有转让的,权利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提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申请执行书。对债权转让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债权转让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需要准备申请书,法律文书原件,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债权转让引发的债务纠纷,可以向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文将详细介绍债权转让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师您好!我的叔叔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因为她们公司欠了很多钱 希望能给我解答强制执行公债权转让是怎么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从这个《批复》来看,新的债权人还是可以申请开具执行证书的,只要原债权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把“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一并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即可。不过,原债权人把债权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以后,新的债权人又进行了一次转让,又产生了更新的债权人,当这个最后的新债权人去申请开具执行证书时,公证处就会以“无权审理和确认债权转让过程是否合法”为由,拒绝开具执行证书。其实,从《批复》的本意来看,虽然谈及的情况仅是公证书上载明的债权人向他人转让债权的情况(不包括转让后再行转让的情况),但无论债权转让多少次,转让的法理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对于公证处而言,除了需要对每次转让协议的条款进行法律审查外,还需要对转让的主体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法律审查,如果它当时没有审查,事后需要开具执行证书的时候又拐回头去让公证处去审查,这就相当于让公证处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审理,这超出了公证处的职能范围。因为公证处的职能范围仅限于“证明”,也就是对其亲眼所见的事实进行证明,而不能对过去发生的事实是否合法进行审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未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转让吗
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如果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需要通知法院和债务人。以下是关于未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转让吗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强制执行债权可否转让?
申请强制执行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也就是说,如果是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此时在执行的过程中,权利人是可以将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转让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债权转让的条件,具体的申请强制执行债权可否转让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的叔叔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叔叔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的转让是怎么样的?叔叔的公司出现了一点意外,谢谢。
[律师回复]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民事诉讼法(2013)》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指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8〕17号)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经公证赋予强制行为效力的债权文书不具有可诉性。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司发通〔2000〕107号)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权转让款能否强制执行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股权转让款能否强制执行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您好律师,前不久我叔叔打官司,要写明申请书了,还有转让债务,想知道强制执行申请书转让债权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债权转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