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怎样必须停止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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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就要停止: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产生活经营条件没有得到保障;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
司法强拆怎样必须停止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就要停止: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产生活经营条件没有得到保障;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予强制执行的情形。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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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什么违法建筑必须强拆
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行政复议的或者没有对违规部分进行修改的话,那么有关政府部门就会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在进行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向人民政府进行申报并且申请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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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危房必须强制性拆除
[律师回复] 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序,就可以强拆。强拆的前提是,
首先,拆迁必须合法,最主要的是土地依法征收,
其次是强拆迁程序合法,这方面,
首先应当是有政府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裁决,有强拆的决定,并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其他告知等程序。
(1)房屋拆迁
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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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必须具备哪些合法手续?
强拆必须具备的合法手续有:政府部门给出的房屋拆迁准许;当事人不同意拆迁的意见书;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证明;给予拆迁人的合法补偿和具体的项目;政府部门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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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行政复议如何停止执行
公民提出行政复议以后执行部门就不能够进行强拆。强拆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判断该建筑构成了违法建筑的条件,会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或者拆除。行政复议指的是公民在收到行政强拆通知之后,对该结果提出有异议的申请。一般如果被强拆人提出了行政复议的话,是不可以强制进行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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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到停止建违建房的通知书能强行拆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没收到停止建违建房的通知书能强行拆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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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违法强拆必须证据有哪些?
起诉违法强拆通常需要的证据有房屋的所有权证。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一致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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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目前责任划分完毕,医院这边主治医生私下说已经脑死亡,但是因为存在纠纷,必须要在心跳停止的状态下才能出具死亡证明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伤残的,要依据伤残的鉴定结果确定赔偿的费用,就算不对肇事者进行起诉,伤残鉴定也是要做的,如果对赔偿有争议或者伤残鉴定不服就可以起诉。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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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必须本人去吗
不是的,由驾驶人去即可。除非是车主本人违章的,必须车主亲自去处理。可以不是车主去处理,但是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扣分的话还需要提供驾驶证(驾驶证是任意一个人的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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