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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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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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只要是不下发员工工资或者是自己有实力可以将所需要支付的工资支付给员工,但是拒绝进行支付,那么就属于恶意欠薪的行为。恶意欠薪很有可能导致员工的个人生活以及家庭造成无经济来源,从而造成员工的生活水平下降或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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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无法发放工资劳动者,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属于恶意欠薪,这种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拖欠劳动者工资,并且劳动者催收仍不归还或者逃匿,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四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第五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赔礼道歉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二、恶意欠薪具有以下行为的应予立案侦查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不得逃避该项责任,任何用人单位是不得欠薪的。如果用人单位在紧急状况之下无钱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者进行解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账目明确并且资金充裕的情况之下还不向劳动者进行支付工资的话,那么就属于违反刑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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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恶意欠薪罪侵犯的是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恶意欠薪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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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恶意讨薪构成什么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讨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寻衅滋事罪。
敲诈勒索罪要件有: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
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
寻衅滋事罪要件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当出现类似情况时,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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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企业系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尤其是《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两户一伙”)。
二、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的
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
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三、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二)、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应认定构成的几种情形:
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3、各级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判决书已生效或虽因劳动者提起上诉而没生效但用人单位没有提起上诉的。
4、各级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5、具体来说是行为人采取了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达到故意不支付的目的。首先,我国刑法采取“定性+定量”的立法模式,因此拖欠劳动报酬的数额上应该有限制。二是时间上也要作出限制。三是程序上也要作出限制。如之前需通过劳动仲裁并有仲裁裁决或有相关部门的责令、判令支付薪水的文书等。
四、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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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2、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3、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4、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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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爸原来是给某个农家乐送货的,每一次的账都是记着,没有立即结账,后来这个农家乐就搬走了,我爸找到了之前负责接待货物的人,找他给钱,但都是以不知道为由把欠款一推再推,所以请了律师,在之前我们想了解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恶意欠薪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这里的不作为主要是指其恶意拖欠工资的危害行为,因为劳动报酬权不仅是劳动者的一项合法权利,更是雇主或者用人单位的一项积极义务。其危害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积极的“以转移财产、逃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另一个是消极的“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没有能力支付,则不构成本罪,但若是这种能力是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故意用前述方法导致的,其存在主观恶性,依然构成恶意欠薪罪。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恶意欠薪罪的行为对象,而对于恶意欠薪的犯罪对象是否包括奖金、补贴等,学者间尚存在不同意见。有些人认为不宜将劳动报酬的范围理解的过宽。工资,又称薪金,笔者认为,奖金、补贴等也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的体现,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避免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恶意拖欠劳动者的报酬,笔者认为对于劳动报酬应该做广义的理解,将津贴、补贴、奖金等内容包括在内。
以上是关于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内容的一些内容。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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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多久为恶意欠薪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雇主未能在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承诺的具体工资发放日期前,向其全额支付工资的话,那么这就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恶意的雇佣欠薪行为。这些具体的工资发放日期必须符合我们国家法律所强调的“按月支付”原则,以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到薪资的及时性和稳定性,避免任何形式的拖欠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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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恶意欠薪可以报警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恶意欠薪可以报警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恶意欠薪可以报警吗
恶意欠薪的可以报警,但报警不一定能处理。恶意欠薪数额巨大公安才会管。
二、恶意欠薪怎么追讨工资
劳动者5种讨薪方式:
1、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3、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
4、可以向人民提讼;
5、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如果农民工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证据。
证据包括:
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所以,劳动者平时一定要注意固定和保存相关证据。
恶意欠薪的“恶意”如何确定?
如前所述,只有恶意逃避劳动报酬支付的行为才可能构成欠薪罪。但何为“恶意逃避”呢?结合《刑法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逃避行为包括: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具有支付薪资能力而故意不支付或拖延支付,也属“恶意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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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罪名是否构成
恶意讨薪罪名是否成立1. 采用少数精干员工承接工程项目,集中组织大批量的农民工进行薪酬诉求。在与工程业主洽谈初期,尽可能满足其对于劳动力需求的减少,然而一旦达成协议之后,立即调集大量的农民工抵达施工现场,以此手段来获取更多的劳务报酬;若工程业主未能同意支付更高的劳务报酬,他们会纠集民众多方围堵,阻碍施工项目进展,并向工程业主提出无理的撤场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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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恶意讨薪找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恶意讨薪找哪个部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薪资拖欠问题一般是劳动监察部门管理的,但是如果恶意讨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机关、单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可以由公安机关介入。律师建议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可通过以下方法讨薪: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提讼。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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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恶意讨薪的,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面对包工头报假案、工人闹事、聚众斗殴事件,
首先
第一点就是确定是否真的是恶意讨薪,
其次,找到包工头恶意讨薪的证据,
最后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既然对方是恶意讨薪的话,单位有权利报警或者提交相关资料去他们的。
包工头是利用承包关系完成包工项目,挣取人工或工程量差额利润的民事承包人。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实践中多数叫施工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
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这种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时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司法实践中人民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除确属工程承包、转包等法律禁止性的行为外,一律按劳务合同关系,即有效合同处理。在调查属实后确有农民工未及时拿到工资时,总包方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证真实农民工的工资监督并发放到位。
实践中,法制的健全和劳动仲裁部门的深入,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包工头利用农民工恶意讨薪的毒瘤,才能有力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讨薪不再成为漫漫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农民工恶意讨薪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民工恶意讨薪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普遍盛行。但是很多农民工苦于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敢理直气壮地讨要工资。那么,农民工没有签订合同怎么要工资呢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提讼。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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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讨薪罪名是否构成
承包商或利用农民工讨薪施压甲方,以求获取更多报酬;或在工程问题发生时,拒绝担责并与甲方冲突;或故意拖欠工资,诱导农民工向甲方讨薪;部分劳务分包人员私自揽活定价,恶意讨薪或违反合同,教唆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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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遇到恶意讨薪的,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面对包工头报假案、工人闹事、聚众斗殴事件,
首先
第一点就是确定是否真的是恶意讨薪,
其次,找到包工头恶意讨薪的证据,
最后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既然对方是恶意讨薪的话,单位有权利报警或者提交相关资料去他们的。
包工头是利用承包关系完成包工项目,挣取人工或工程量差额利润的民事承包人。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实践中多数叫施工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为口头协议)。
由于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这种关系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同时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司法实践中人民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除确属工程承包、转包等法律禁止性的行为外,一律按劳务合同关系,即有效合同处理。在调查属实后确有农民工未及时拿到工资时,总包方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证真实农民工的工资监督并发放到位。
实践中,法制的健全和劳动仲裁部门的深入,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包工头利用农民工恶意讨薪的毒瘤,才能有力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讨薪不再成为漫漫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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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判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恶意欠薪罪判多长时间问题解答如下, 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我国就已经将恶意欠薪罪更改为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对增加了相关犯罪行为,加大力度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
与此同时,我国就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也加重了。
恶意欠薪罪既可以由个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不过在对个人、单位进行处罚时是不一样的。其中对单位进行处罚,肯定是采取的是双罚制。
欠薪是欠债,看起来只是民事纠纷,但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入刑。
在对恶意欠薪犯罪,也就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处罚时,法律是规定了两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其中一般情节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那么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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