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非法集资登记有用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公安部非法集资平台要登记,如果不登记很可能影响投资人追回资金,因为在P2P平台跑路后,经侦介入,一旦追缴回资金调查结束,法院只会根据报案登记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清退。
公安部非法集资登记有用吗

公安部非法集资平台要登记,如果不登记很可能影响投资人追回资金,因为在P2P平台跑路后,经侦介入,一旦追缴回资金调查结束,法院只会根据报案登记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清退。

所以,要想拿回自己投资的钱,一定要及时到公安部非法集资平台登记信息,并配合协查工作。不过,P2P投资人最终能拿回钱的记录较小,及时能拿回钱也不多。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6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安部非法集资登记有用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非法集资不登记会怎样
非法集资案件,受害人在公安部门进行登记的话,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法处置。如果不登记的话可能会导致无法确认投资人的权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算内部集资,如何区分内部集资和非法集资
[律师回复] 《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据此,内部集资主要表现为两类:一是亲友之间的集资;二是单位内部的集资。《解释》规定内部集资不属于刑法上的非法集资,主要是基于非法集资的公开性和社会性两个特征要求的考虑。对于没有公开宣传、没有波及到社会,仅在亲友和单位内部吸收资金的行为,不具有严重危害性,不需要动用刑事手段惩治。 关于亲友之间集资。亲友只是特定对象的具体表现。判断是否亲友之间的集资,关键在于对象是否特定。实践中要注意区分亲友之间的内部集资和“以人传人”的非法集资。实践当中“以人传人”的非法集资通常也发生在亲友之间,但该亲友关系的建立不是以集资人为单一中心,而是以亲友为基础不断向社会辐射、扩散,因而具有明显的社会性特征。所以,这种通过亲友的亲友不断递延进行集资的行为不属于内部集资。易言之,亲友的亲友不再是集资人的亲友。此外,对象是否特定,还存在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例如,《证券法》第10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属于公开发行行为。这实际上是基于出资人的数量规模对是否特定对象和是否具有社会性作出的一种推定。 关于单位内部集资。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集资对象限于单位内部职工,既向单位职工集资又通过单位职工向社会集资的,不属于单位内部集资;二是集资资金用于单位内部活动,以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为目的而向本单位职工集资的不属于单位内部集资。实践中还存在通过公开招聘,在聘用同时向应聘人员筹集资金,集资参与者参与集资的同时即成为单位员工的情形,这在以方式实施的非法集资当中较为常见。这种已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职工,无需实际工作,基于出资额发放“薪酬”的行为,不属于单位内部集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集资登记平台有用吗
公安部非法集资平台要登记,如果不登记很可能影响投资人追回资金,因为在P2P平台跑路后,经侦介入,一旦追缴回资金调查结束,法院只会根据报案登记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清退。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流程: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八、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九、妥善处理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问题
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集体户结婚登记应该怎么样办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肥集体户怎么领结婚证?
结婚证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是合肥集体户口,办结婚证是在就职单位所在区的民政局办理。办理时携带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3张2寸合影照(同底合影照)。
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
情况
(1)、户口挂靠在用人单位,则拿集体户口簿内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拿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情况
(2)、如果户口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这张卡,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
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注:请将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在两张A4纸上。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应先去有关部门更正。
3、相关证明:出示有效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还应提供有效通行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如果是一方是华侨还需出示有效护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如果一方是外国人则需出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照相:
需要3张照片,申请表上一张,每个人的证上一张,去照相馆说结婚用的就行了,一般会给你洗四张,另外一张是办孩子准生证时用的。(可在民政局当场照)。
三、缴费:9元
注意事项:事先准备齐各种证件,以免到时不给发证耽误时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集资登记算是报案吗
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进行过登记后就算是报案了,但报案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就一定会立案的,如果没有任何的证据或者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都不会立案,对于非法集资行为可以到受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的主体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质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收益权让渡给交易对手方质权人。相应地,质权人支付事先约定的、一般不超过股权的收益权价值的对价。因此,在股权质押完成后,出质人通过设立、让渡股权标的物获得质权人对价而成为债务人,质权人成为债权人,并以质押股权作为其债务的担保物权。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二、股权质押登记
1、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物权法》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股权出质登记事项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的出质股权财产的数量。
3、股权质押登记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的主体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质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收益权让渡给交易对手方质权人。相应地,质权人支付事先约定的、一般不超过股权的收益权价值的对价。因此,在股权质押完成后,出质人通过设立、让渡股权标的物获得质权人对价而成为债务人,质权人成为债权人,并以质押股权作为其债务的担保物权。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二、股权质押登记
1、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物权法》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股权出质登记事项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的出质股权财产的数量。
3、股权质押登记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的主体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质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收益权让渡给交易对手方质权人。相应地,质权人支付事先约定的、一般不超过股权的收益权价值的对价。因此,在股权质押完成后,出质人通过设立、让渡股权标的物获得质权人对价而成为债务人,质权人成为债权人,并以质押股权作为其债务的担保物权。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二、股权质押登记
1、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物权法》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股权出质登记事项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的出质股权财产的数量。
3、股权质押登记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安部办非法集资原则是什么?
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坚持全面理解国家政策,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注重挽回损失相结合,坚持积极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维护稳定,防止发生极端事件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坚持准确划分责任,贯彻宽严相济,体现区别对待,打击与保护并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安徽省居民户口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
在安徽省户口登记工作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从公民出生以后就应该办理户口登记,父母应该在婴儿出生以后的一个月之内,向常住地的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10w+浏览
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流程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流程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一).办理地点非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的,到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点击查询)。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收费人力小三轮车牌证收取
1.2元/套;人力货运三轮车牌证收取55元、套;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收取55元/套,增加电动自行车牌证收费10元、套。
二、什么是非机动车所谓“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关于非机动车的范围的划定与本条第三项机动车的范围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车辆的驱动来源是人力或畜力。人力驱动是指以人身赋予车辆的力来驱动车辆的运行。这些车辆包括自行车、自行三轮车、手推车等。畜力驱动是指靠牲畜的牵引所赋予车辆的力来驱动车辆的运行。这些车辆包括马车、牛车、骡车、驴车等。另外,法律还规定了那些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也划入非机动车的范围。
三、车辆上牌照有哪些手续根据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上牌照一般为15至30日后必须上牌照。汽车上牌照去当地车管所办理。有三次选择号码的机会,三次之内,选一个就是你的车牌号了。买车上牌照能跨区办理。地区不一样可能申领牌照不一样,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上牌需要带的证件:身份证、汽车合格证、汽车参数表、汽车发票二和四联、汽车购置税、汽车保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完税证明,外地人还要暂住证。上汽车上牌照手续:
1、交车辆购置税,上交材料(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购车发票第一联复印件和报税联)。但要带上发票第一联和车辆合格证原件。
2、拿注册申请表和外检表。
3、填写注册申请表,带上合格证和申请表去环保处盖环保章。
4、拍照片,磨码,打印机动车参数表,会在合格证原件上注明是否上检测线。
5、外检,上检测线就上,不上就去打流水号。
6、投档,拍照的号码,交钱,上检测线22
5,不上的125。
7、上牌,贴环保卡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公安部非法集资登记有用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