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不可以随意写。
所谓户主,公安机关为了管理方便和需要而设定了户主,一旦户主死亡,公安机关会根据管理的方便而指定户主。该户主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没有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更不是对房产的分割和继承。
公安机关指定户主的原则一般是有产权人的写产权人,没有产权人而有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房屋租赁权人的,写租赁权人或着土地使用权人,上述权利人都不存在的,以方便户籍管理为原则指定户主。
假定一户之中的2个以上的人都希望做户主,公安机关可能暂时会不指定户主。即不发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