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未处理好可以先赔车损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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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这个是可以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投保的保险公司客服,然后再进行理赔。《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人伤未处理好可以先赔车损吗

这个是可以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投保的保险公司客服,然后再进行理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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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事故可以先赔付车损吗?
人伤事故可以先赔付车损,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但不管保险公司赔偿是先赔偿车损,还是赔偿医疗费等的人身损害赔偿金,保险公司都只需要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担责后,剩余还未赔偿的车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则由事故责任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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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结婚后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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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未投保的,伤者损失应当由交强险先行先赔
[律师回复] 、案情介绍20年6月2日,钱某步行至奔九线九里广场路段,遇薛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钱某受伤。经交警认定,钱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薛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钱某至武进区奔牛人民医院抢救治疗,随即转至武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天。期间,薛某已垫付原告698元。202年7月9日,钱某之伤经本院委托鉴定,误工期限为六个月,护理期限为一人护理二个月,补充营养期限为二个月。薛某所驾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法律分析.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依法有权获得赔偿。2.钱某的损失缉护光咎叱侥癸鞋含猫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由事故双方按责承担。因薛某所驾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故依照相关规定,薛某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3、判决结果薛某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999.60元,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应赔偿980元,合计应赔偿2079.60元。扣除其已垫付钱某的698元,余款848.60元由薛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钱某。4、建议交通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着急,更不要盲目的调解与诉讼,在哪儿告告谁告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一旦启动,进入司法程序,恐怕结果就不由您决定了。有时不同的程序会使诉讼结果大相近庭。良好的诉讼开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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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概括如下:
一是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
二是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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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上述范围内的均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则不然。综上所述,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为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而遭受精神痛苦或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受到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因为正当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导致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二者需具有因果关系。男女之间的恋爱,是自由发生的,也是出于双方自愿之前提产生。恋爱关系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在恋爱过程中,受到的心理创伤,从客观角度分析难以判断对错,也难以界定过错方与受害方。同时在法律上,也并无恋爱不成即是由于对方的侵害所造成之定论。因此,法律不承认恋爱关系中断时,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或青春损失费,在我国民法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中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
同样,因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鉴于生理因素和自然现象,导致女方怀孕也不能证明是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恋爱期间怀孕,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但是从法律角度判断,并不具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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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软组织损伤未好理陪怎认定?
交通事故软组织损伤未好理陪的认定方法有: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只是软组织损伤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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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女方未婚先孕,领证体检发现有乙肝,男方瞒着其父母签了责任自负协议。之后女方进行孕妇药物乙肝治疗,男方父母以影响孩子为由拿掉了孩子,接着又要求离婚。请问女方离婚可以从男方那里得到什么补偿吗婚姻登记在福建三明,男方资产主要在上海。男女双方现在住上海。上海婚姻家庭律师解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结婚和离婚问题,都是男女双方的自由,与男方父母亲无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 2、对于男方要求女方进行流产后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男方就存在过错,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这属于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3、但是,如果有医生建议现在不宜怀孕,对孕宝将有严重影响,并建议流产的,这一点不存在男方的过错,但是在女方流产后即对其提出离婚,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侵害之嫌,也可以相应的要求补偿,但是依据不是很足; 4、对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是分割你们领取结婚证以后所获得的财产,各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能予以分割,除非男方答应支付给女方一定的财产利益; 5、如果男方要提出离婚,一般应当在女方的户籍地诉讼立案,但是能够证明女方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视为女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也可以在伤害。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可以在上海。建议协商解决,毕竟在一起时是由于双方互相爱慕或者都有一定的感情,所以协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实在不行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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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的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女方未婚先孕,领证体检发现有乙肝,男方瞒着其父母签了责任自负协议。之后女方进行孕妇药物乙肝治疗,男方父母以影响孩子为由拿掉了孩子,接着又要求离婚。请问女方离婚可以从男方那里得到什么补偿吗婚姻登记在福建三明,男方资产主要在上海。男女双方现在住上海。上海婚姻家庭律师解答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结婚和离婚问题,都是男女双方的自由,与男方父母亲无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 2、对于男方要求女方进行流产后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男方就存在过错,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这属于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3、但是,如果有医生建议现在不宜怀孕,对孕宝将有严重影响,并建议流产的,这一点不存在男方的过错,但是在女方流产后即对其提出离婚,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侵害之嫌,也可以相应的要求补偿,但是依据不是很足; 4、对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是分割你们领取结婚证以后所获得的财产,各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能予以分割,除非男方答应支付给女方一定的财产利益; 5、如果男方要提出离婚,一般应当在女方的户籍地诉讼立案,但是能够证明女方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视为女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也可以在伤害。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可以在上海。建议协商解决,毕竟在一起时是由于双方互相爱慕或者都有一定的感情,所以协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实在不行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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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但是,如果有医生建议现在不宜怀孕,对孕宝将有严重影响,并建议流产的,这一点不存在男方的过错,但是在女方流产后即对其提出离婚,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侵害之嫌,也可以相应的要求补偿,但是依据不是很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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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男方要提出离婚,一般应当在女方的户籍地诉讼立案,但是能够证明女方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视为女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上海,也可以在伤害。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可以在上海。建议协商解决,毕竟在一起时是由于双方互相爱慕或者都有一定的感情,所以协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实在不行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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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但是,如果有医生建议现在不宜怀孕,对孕宝将有严重影响,并建议流产的,这一点不存在男方的过错,但是在女方流产后即对其提出离婚,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侵害之嫌,也可以相应的要求补偿,但是依据不是很足;
4、对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是分割你们领取结婚证以后所获得的财产,各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能予以分割,除非男方答应支付给女方一定的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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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未婚先孕,可以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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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结婚前怀孕了孩子怎么判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二、未婚先孕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种情况是形成了事实婚姻的,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二种情况是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以此类推,大学生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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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定损到哪里定损还是先定损
[律师回复] 当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现场查勘定损。车辆的定损涉及到维修、制造和车主多方面的技术和利益,它是整个车险服务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部分。
  定损人员通过出现场,拍摄事故照片,查清车辆的损坏部件,分别确定予以更换或维修,最后确定损失情况。但是,一辆汽车有成千上万个零件,不同种类的汽车零件的型号与价格都不相同。专业定损人员也常常由于信息掌握不充分而产生诸多困惑,感到无所适从,这已成为车辆保险业的症结之一。
  当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派员查勘定损。在此要特别强调一下时间问题,因为保约有规定,一旦超过报案期限,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可协商定损金额
  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的报案期限一般为24小时,即在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报案者携带保单正本、保费付款收据、车辆行驶证、驾驶执照等有关证明材料,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报案。
未婚先孕,未婚先孕,孩子可以要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没结婚前怀孕了孩子怎么判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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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怎么办,未婚先孕的危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负有首要责任,学校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家庭和学校应给孩子适当的,减轻好奇心,要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学会避孕。此外,应给孩子足够的精神关爱。发现孩子意外怀孕,家长 第一时间不应责骂批评,而应给予足够的关爱,到正规医院就诊及终止妊娠,最大限度避免人流后的并发症及后遗症。对未成年少女,要做好以下几点: 1、做好流产的心理准备,怀孕是很正常的现象,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怀孕发生的时间不合适罢了,自己最好能够意识到伤心、难过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发生意外怀孕后只有坦然面对才是最好的; 2、选择好流产时间:未成年女孩意外怀孕后做流产手术的最佳时间是在意外怀孕后的35-50天之间,因为此时孕囊还比较小,子宫也不太大,子宫壁比较厚,流产手术的难度最小,根本不需要扩宫就能轻松将孕囊取出,出血少,术后恢复快; 3、做好流产前的各项检查; 4、做好流产前的各项准备; 5、选择好妊娠终止方法。 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罪,14-18岁只要双方是自愿的一般情况下不算犯法,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奸淫,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未成年少女的,人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也酌定从重处罚。《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从犯罪主体、犯罪地点、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方面,对从重处罚情节做了具体规定,体现依法严惩的刑事政策。 若男方已经成年,那么与未满14周岁的发生性行为,不论其是否同意,都构成罪。罪一般情况下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的应从重处罚,也就是在三年到十年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如果发生关系的男女双方都未成年且小于14周岁而女方怀孕,那么男方不负刑事责任,女方怀孕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承担。如果男女双方均未成年,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的,一般按女方家长的意见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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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没结婚前怀孕了孩子怎么判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二、未婚先孕违法吗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种情况是形成了事实婚姻的,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二种情况是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以此类推,大学生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未批先建的未批先建,应当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根据这一规定 “未批先建”既包括未依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也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虽提交但尚未获得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 “未批先建”的危害:建设项目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无法对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作出科学评价,许多未批先建项目建成后会直接加重当地或区域环境污染。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开工建设,公众无法通过环评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保措施,无法得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更无法表达自己的环境诉求,造成项目建成之后,环境纠纷不断,群众投诉举报不断,从而引发社会风险问题。 对“未批先建”的处罚。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据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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