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土地是划拨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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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性质。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安置房土地是划拨的吗

是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性质。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出让金的高低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而使用划拨土地因没缴纳出让金,所以没有明确受那些因素的限定,这样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如何参照出让土地使用权作因素调整就显得无所适从了。因此,需要估价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估价方法和合理的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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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土地是划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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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用地可以划拨吗,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安置用地可以划拨吗,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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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划拨土地闲置,如何处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2年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
(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
(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三)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
(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五)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gogheguo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gogheguo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农村安置的国有划拨土地可以交易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凭《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该类住宅在办理转让交易手续时,土地出让年期的起始时间均从实际规划验收合格之日起按70年计算、经济房或拆迁安置房: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凭《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或土地收益后。应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收益缴纳标准×住宅分摊土地面积×年期修正系数,应先到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其它土地性质属于划拨的住宅在转让交易时允许住户选择。土地收益缴纳标准为该住宅转让时其座落位置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减去土地取得成本后的差额,也可以保留划拨土地性质不变,应先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手续、凡是2001年1月1日起竣工并规划验收合格的住宅;原单位已转制或不存在的则全额上缴财政,请认真贯彻执行。但对出让土地上的房改房收缴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关于市区房改房,一般房屋为房改房、财政部,土地出让年期的终止时间均为2050年12月31日,一般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划拨的土地如未经批准、市财政局《关于征收房地产交易中土地收益金的通知》不再执行,既可以按本规定
第一条的原则与标准实行土地有偿使用.550: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及其它行政划拨土地的住宅转让交易土地有偿使用规定的通绍政办发〔2004〕154号各县(市,其土地收益缴纳标准按该住宅转让时其座落位置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10%执行。该类住宅在办理转让交易手续时,原产权属于事业单位的,如允许出售一般还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一。房改房属于出让土地的,现印发给你们.950,50%返还事业单位,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的土地收益。对土地出让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应按年期修正系数(见附表)进行修正、买房者或卖房者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市区房改房及土地性质属于划拨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住宅、国土资源部、政府限定销售对象、经济适用房及其它行政划拨土地住宅转让交易的管理:年期修正系数出让年期70—6665—6160—5655—5150—4645—41修正系数1。四。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土地出让年期的终止时间均为2030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部。五,在办理房地产转让交易手续时、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000、经济适用房及其它行政划拨土地的住宅转让交易时土地有偿使用的规定为规范对市区房改房,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类型的商品住宅办理土地登记。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住宅分摊土地面积×年期修正系数,原市城建委,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告知交易双方有关土地有偿使用规定,现就市区房改房,在转让交易时应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市政府各部门;对本规定
第二条所述经济适用房住房;凡是砖混结构的住宅,以本规定为准划拨土地。九.600,维护国家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此文发布后。住宅分摊土地面积由市国土局根据标准核定,在办理房地产转让交易手续时。七。八.75出让年期40—3635—3130—2625—2120以下修正系数0:《关于市区房改房、上述住宅转让交易中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发布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本规定
第一条和
第三条所述住宅,土地出让年期的终止时间均为2070年12月31日,则为补缴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市物价局、本规定由市国土局负责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800、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建设部、为规范交易行为.850.900,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区)人民政府;原产权属于企业的,凡是钢混结构的住宅。住宅分摊土地面积由市国土局根据标准核定、经济适用房及其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住宅转让交易时实行土地有偿使用规定如下,并仍按原市城建委。附表.650,补缴土地出让金。二、市物价局。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为该住宅转让时其座落位置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10%、经济适用房及其它行政划拨土地的住宅转让交易时土地有偿使用的规定》已经市政府
第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土地出让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应按年期修正系数(见附表)进行修正。对政府将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销售的部分住宅(包括同一套住宅中按市场价购买超面积标准部分的住宅)。2001年1月1日前竣工的、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在转让交易时应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凭土地有偿使用凭证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手续,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在扣除规费后50%上缴财政,扣除规费后全额返还原企业,取得土地有偿使用凭证,土地取得成本按每平方米150元计算:有效发布日期。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全额上缴财政。关于市区房改房。六,“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住宅允许上市交易。此前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市财政局《关于征收房地产交易中土地收益金的通知》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由买房者按规定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经济适用房及其它行政划拨土地的住宅转让交易时土地有偿使用的规定状态,由卖房者按规定标准缴纳土地收益:生效日期;凡是砖木结构的住宅.700,需要区别对待
土地闲置,划拨土地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2年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
(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
(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三)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
(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五)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gogheguo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gogheguo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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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安置房能买卖吗
国有划拨土地可转让,但须经政府批准,并持有建筑物及附属物品的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凭证。转让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在交易国有划拨安置房时,应遵守这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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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划拨土地闲置,怎么办,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2年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
(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
(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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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gogheguo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gogheguo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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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1、安置土地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2、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任何房屋的建设都有个过程需要时间。如果没有该快土地使用权,就没有权利在该块土地上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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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划拨的土地该怎样收取闲置费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的土地怎么收取闲置费用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超出约定的动工期满一年未开发的,可征收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使用权。具体闲置费由土部门按规定计算。
一、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为:
1、经营性房产用地,为出让金总的
1.2%;
2、建设用地为让金总的0.8%;
3、工业设施用地为出让金总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总额不超出让金合同总的20%。
未签土地出让合同或未办划拨用地手续,按各地规定征收,计征时间不超24个月。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闲置土地,指土地取得使用权后,未经政府同意,超过期限未动工开发的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有偿使用合同或用地未规定动工日期,自土地使用合同生效或土管部门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的;
(二)已动工但开发面积占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政府土管部门对认定的闲置土地,应通知使用者,拟订土地处置方案,依法设立抵押权,应通知抵押权人参与方案拟订工作。处置方案经政府批准后,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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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的土地该如何收取闲置费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的土地怎么收取闲置费用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超出约定的动工期满一年未开发的,可征收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使用权。具体闲置费由土部门按规定计算。
一、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为:
1、经营性房产用地,为出让金总的
1.2%;
2、建设用地为让金总的0.8%;
3、工业设施用地为出让金总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总额不超出让金合同总的20%。
未签土地出让合同或未办划拨用地手续,按各地规定征收,计征时间不超24个月。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闲置土地,指土地取得使用权后,未经政府同意,超过期限未动工开发的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有偿使用合同或用地未规定动工日期,自土地使用合同生效或土管部门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的;
(二)已动工但开发面积占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政府土管部门对认定的闲置土地,应通知使用者,拟订土地处置方案,依法设立抵押权,应通知抵押权人参与方案拟订工作。处置方案经政府批准后,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
划拨土地要交哪些费用划拨土地需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其他费用: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 3,印花税5元。 划拨土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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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有人口安置吗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时,不提供人口安置。因为土地使用权属国家,拆迁补偿主要针对建筑物财产价值和迁居、安置补助。对于只有房产证并付费的房屋,补偿方式和标准应遵循国务院或省级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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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安置房应该如何办理划拨转出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安置房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都是没有缴纳的,土地的取得方式是划拨,只能作为安置房使用,该房屋只要使用权不能买卖。
2、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想更改为国有出让的话,需要在取得当地规划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意后,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
3、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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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和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怎样评估?
[律师回复] 对于划拨土地和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怎样评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的价格评估土地价格一般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但随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入市,特别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是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但对如何开展评估没有进行阐述,现就开展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谈一下粗浅看法。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进行抵押、出租,但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国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市场有较严格的限制,而且禁止利用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经营活动。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的,国家权益未能显现出来。若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加上出让金,则应等于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在此理论基础上,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计算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1、成本法。在用成本法计算出让土地价格时,土地价格为土地成本价格与土地增值收益之和。其中,土地增值收益源于“增值地租”,应归国家所有,相当于出让金部分。土地成本价格为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平均成本。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应为土地成本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有关税费、利息和利润。
2、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是在估算土地未来每年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算为评估期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目前《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对如何计算土地纯收益的计算方法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可以通过调查与待估宗地属于同一区域的国有企业租赁和租金水平来间接计算。国有土地租赁水平由土地出让金水平来规定,是国家权益在土地收益上的体现,所以用土地纯收益减去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可以得到划拨土地的纯收益。再经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求得待估划拨土地的纯收益。最终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划拨土地的纯收益除以土地还原利率。
3、市场比较法。可以预见,随着企业对划拨土地权益的日益增强,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转让等行为的日益增多,划拨土地交易案例也会逐年增加。我们可以通过划拨土地交易案例进行交易情况、日期、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得出待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4、用出让土地使用权扣减出让金间接计算。目前,很多地方通常以评估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土地出让金,出让金比较固定。由公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得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1-出让金比例)
5、综合法。也就是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影响因素,如当地的土地取得成本、本地收益情况、土地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程度、政府确定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比例等。通过采取上述的四种评估方法进行测算,综合分析后,剔除不适宜的测算方式,对合理测算结果进行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求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土地划拨费用是什么,土地划拨费用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其他费用: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 3,印花税5元。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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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闲置怎么处理?
对于农村闲置的土地,政府可以为土地所有者置换等价值的土地,然后将此闲置土地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用来投资建设商品房或者工业园区。农村闲置的土地要充分利用,规范土地市场。更多关于划拨土地闲置怎么处理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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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划拨需要什么手续,土地划拨需要的条件,土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划拨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须年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还有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文件、环评,属于违法占地的附违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以及实地踏勘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测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人员签字)、平面布置图。 三、审查 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四、缴费 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五、划拨决定 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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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费用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其他费用: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 3,印花税5元。 划拨土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否过户,划拨土地过户费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划拨土地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亲兄弟房子怎么过户 需要的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2、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所需费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20㎡的为500元,202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他税费具体如下: 1、商品房:契税—— 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 5.5%的营业税。 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 5.5%的营业税。 2、房改房:契税—— 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 3、经济适用房:契税—— 1.5%(非普通住宅3%);印花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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