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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般的房屋租赁习惯,押金是租赁房屋的一个担保方式。如果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承租方有违约的其他行为,房东有权要求对方用押金来获得赔偿。
如果在承租期还未到你擅自退房的话,在这个租赁合同关系中,你就属于违约方。既然违约了对方就有权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所以如果你要提前退房的话,最好跟房东商量,如果协商房东愿意解除合同,押金当然可以退回来。上面合同不是约定了“或合同解除之日将押金归还乙方”。
如果房东不愿意的话,那你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过这押金可以充当房租抵偿。
但是如果你已经租了半年,原来约定一年,那你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用全部的责任。也就是说一半的合同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对方损失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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