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交易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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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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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绝对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根据我国律法规定,房子买卖必须以过户为准,要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也不受国家的保护。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交易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可以交易的,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绝对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根据我国律法规定,房子买卖必须以过户为准,要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也不受国家的保护。其次,由于这类房子没有房产证也不能进行贷款、过户和办理公证等事情,因此是不建议购买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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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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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交易吗
房产证是国家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允许交易。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房子的交易必须以过户为准,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不受国家保护。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贷款、公证。因此,不建议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存在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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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HR易做不易做
[律师回复] HR是老好人
员工提出的问题再不想回答也要给出具体细致的答复,员工对工作有所抱怨了要及时为其排忧解难,这叫做好“员工关系”。
HR也是恶人
老板一声辞退令下,就得无条件执行。研究制度、收集证据、多次沟通、屡次协商,处理不善或即使已经尽力,也会留下恶名。
HR是专家
招聘培训、薪酬绩效、人资规划、员工关系,每一个模块都需要专业的知识储备、专业的态度面对。
也是杂家。
除了专业相关知识,HR还得跨界。写的了制度,做的出方案,摸得清法律,打的了官司,原则要守,规则要清。能说故事,还会聊天。懂天文地理,会心理战术。
HR不仅要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还背负管理员工的职责。
HR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思虑,也要为员工的职业规划考虑,更要为老板的战略谋划。
HR是架起企业和员工的桥梁,需要照顾双方的利益,达成共赢!而当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冲突时,HR就是那块夹心饼。
说HR易做。因为它的门槛并不高,现从事的以非科班出身的人力资源从业者居多,有靠点边的行政管理专业的也从销售方向转行过来的。貌似这个职业代表了很多可能性。没有证书一样可以上岗,与人沟通谁不会?熟练操作Office不难,努力+勤奋就没有做不到的。
但其实做好它,并不容易。
沟通不是会说话能表达就可以,它还需要你擅于倾听,懂得老板话语里的深层含义,愿意倾听员工真实的声音,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需要通过你来完整而准确的表达。
你就是公司的发言人。一句话说错,你的专业度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还有风险。就像上面的那七八班武艺,个个都要拿得起,用得好,你说这容易吗?
你心中的HR是怎样的呢?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合格的H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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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简易程序中如何调解,简易简易程序如何转换成普通程序
[律师回复]
一、简易程序中怎样调解
(一)应当先行调解的简易案件除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案件以外,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最高《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14条):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二)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应当另行制作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最高《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15条)。
(三)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最高《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16条)。
(四)调解书的补正当事人以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最高《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17条)。
二、简易程序如何转换成普通程序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在人民作出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要求人民按照普通第一审程序审理:
1、发现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3、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存在疑问的;
4、人们检察院发现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加一并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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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子如何交易
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不能进行产权过户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买卖双方签下合同,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买方,自然就不会有保障,相对而言,买方的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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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产权交易怎么交易手续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产权登记证费计入“管理费用--其他”;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印花税(或税金)”。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收费范围:交易手续费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提供交易场所、信息服务和代办房屋产权审查、登记等所发生费用的合理补偿。凡经过房地产交易机构办理房屋买卖、租赁、抵押、分割、交换、赠与、继承等房地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营活动,房屋权利人应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机构交纳一定的交易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
1、房屋买卖,按成交价总额的2.5%收取。其中,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和实行差价换房的,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的0.5%交纳。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2、新建商品房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的0.5%交纳,(经济适用住房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价格的0.5%交纳)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3、出租生产经营性用房,按年租金总额的3%交纳,出租非生产经营性用房按年租金总额的2%交纳,租赁双方各负担一半。
4、房地产抵押,按抵押额0.2%-0.4%交纳,由抵押人负担。具体执行标准,由地、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备案。
上海二手房交易怎么交易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020上海二手房买卖流程: 1、产权审核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应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和产权的现况,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 2、交购房定金卖方提供了房屋合法的证件,买方可以进行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可以对房屋的买卖契约进行签订。买卖双方通过沟通与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在进行交易的房子如果还在按揭中,定金不要直接交到卖家手中,应该交由第三方监管 3、申请贷款 4、过户买卖双方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应该提供的材料:上海户籍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人士提供民政部门开的未婚证明。非上海户籍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限购、纳税或社会保障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全部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有权利人到场、身份证、房产权证和密码、原购房合同或预售合同、原购房发票、原购房契税单、公证委托书。 5、注意事项上海户籍人士的定义 房主本身的户籍在上海,如果为已婚人士,配偶中一人有上海户籍就视为整个家庭为上海户籍。上海户籍购房政策: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上海市房管局曾对单身沪籍人士购房问题作出解释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以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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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怎么交易
涉及无房产证明的物业交易,主要途径有:一,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益、房屋信息、支付方式等细节,并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二,公正购房合同或协议,增强法律效力。但需注意,公证书可能需支付额外审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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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交易行为强迫交易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愿自主交易,不违背市场理性经济人的意愿进行交易活动,是当今市场经济良好发展的前提。但是市场上鱼龙混杂,更是有人怀着唯利是图的目的而不顾市场规则的制约,肆意破坏市场秩序。那么,究竟什么是强迫交易行为呢?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之规定,强迫交易行为,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手段而实施强迫他人交易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很明显,这种行为是违背当事人的主观意志而强迫其作出交易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强迫交易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强买强卖商品的。所谓强买强卖,是指违背购买者或者出售者的意愿,以高价或者低价进行交易,或者在对方不情愿作交易的情况下强迫要求达成交易行为。这种情况多发于双方地位不平等的市场交易中。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所谓服务,指的是具有正规的营业,比如住宿、运输、餐饮、维修等。对于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时,这个“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营利的工作,而不能是没从事此类服务的人。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这种情况是在投标或拍卖时多发的,一般是同是竞标人或竞拍者,但一方为了中标或中拍,而使用威胁或暴力手段强迫另一方放弃或者配合其行为,以达到一定目的的行为。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这种情况也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多发的,常常体现为倚强凌弱,通过一定的胁迫手段迫使退出或参加经营活动,同样要求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 此外,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容易混淆的地方在于,强迫交易罪中的暴力虽然要求情节严重,但是其暴力程度比抢劫罪要轻,而且强迫交易罪的前提是存在交易,如果从来就没有交易的存在,而当场实施暴力强拿硬要,就不是强迫交易罪,而应构成抢劫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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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该怎么进行交易
1、如果这个商品房没有竣工验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2、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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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和交易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贸易和交易的区别:
贸易:是自愿的货品或服务交换。贸易也被称为商业。贸易是在一个市里面进行的。最原始的贸易形式是以物易物,即直接交换货品或服务。现代的贸易则普遍以一种媒介作讨价还价,如金钱。金钱的出现(以及后来的信用证、钞票以及非实体金钱)大大简化和促进了贸易。两个贸易者之间的贸易称为双边贸易,多于两个贸易者的则称为多边贸易。贸易出现的原因众多。由于劳动力的专门化,个体只会从事一个小范畴的工作,所以他们必须以贸易来获取生活的日用品。两个地区之间的贸易往往是因为一地在生产某产品上有相对优势,如有较佳的技术、较易获取原材料等。
现在的贸易不是单纯的只通过本国内的货物交换和付款的方式,而发展到进行国与国之间的劳务与商品进行交换,贸易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如果运输的方式有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购贸易,有第三方商人介入的方式,有单边进口、单边出口,还有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等等。
交易:也叫买卖。交易就是买卖双方对一个样产品或商业信息进行磋商谈判的一单生意。交易是指双方以货币为媒介的价值的交换。它是以货币为媒介的,物物交换不能算在内。交易的发展方向基本上向平台交易倾斜。
贸易与交易是属于两个人不同领域的发展方向。
《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第二条
《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第三条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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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交易是怎么交易的,居间交易规则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居间交易的特点居间交易的主要特点,其
一,居间交易是一种中介易。一般来说,居间商对交易双方的经营效益往往不直接承担经济责任,只起穿针引线、搭桥挂钩、为交易双方说合折衷的作用。其
二,居间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小的交易。采用居间交易,经营者一般不取得商品所有权,也不通过商品购销活动取得进销差价,而是通过协助买卖双方完成交易行为获得收入,即从居间交易额中取得一定比例的佣金,其效益取决于成交数量、次数和金额。其
三,居间交易是一种形式多样、灵活方便的交易。居间交易既可以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也可以直接出售或委托出售,还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在委托地区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表(总代理)、或享受委托人给予的商品专营权利(独家代理)、或为委托人在当地市场招揽生意(一般代理)。
二、居间交易的规则运用居间交易方式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其
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居间商对自己的信托行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其
二,居间商接受委托的目的和要求,以及代购、代销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同时要确认所接受的委托商品或财产是委托人所能支配的。其
三,居间商与委托人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居间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权限内代表委托方进行交易活动。其
四,居间商从委托方取得占成交额一定比例的佣金,当委托人不付报酬或不补偿费用时,居问商可以扣押委托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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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能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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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远方亲戚有一个店铺,生意很是差劲,根本就无可奈何,后来看到一些人好欺负,就强制要求别人来买卖东西了,只不过交易没有成功,交易未完成构成强迫交易罪吗?
[律师回复]
一、哪些属于强迫交易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6、其他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二、怎么认定构成强迫交易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强迫他人出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他人一般应是在从事商品的出卖或营利性服务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从事这种营利性的工作,而强迫他人将自己所有的某种商品如祖传之物卖给自己或者强行没有从事搬送煤气的人为自己搬送煤气、未从事饮食、住宿的人提供饮食、住宿,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服务而是合法的营利性的服务。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务,如强行为己提供卖淫、赌博等非法服务或者为己洗脚、倒尿等侮辱性服务,则也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以上是关于“哪些属于强迫交易行为,怎么认定构成强迫交易罪”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强迫交易的具体表现以及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强迫交易罪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因此一旦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最好积极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合并交易的交易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属于企业合并的交易事项 一、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指在一个企业已经能够对另一个企业实施控制,双方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基础上,为增加持股比例,母公司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对该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企业合并的定义,考虑到该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所以不属于准则中所称企业合并。 二、两方或多方形成合营企业 主要是指作为合营方将其拥有的资产、负债等投入所成立的合营企业,按照合营企业章程或是合营合同、协议的规定,在合营企业成立以后,由合营各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共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因合营企业的各合营方中,并不存在占主导作用的控制方,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所以不属于准则中界定的企业合并。 三、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实施控制,但该控制并非产生于持有另一个企业的股权,而是通过一些非股权因素产生的,例如通过签订委托受托经营合同,作为受托方虽不拥有受托经营企业的所有权,但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能够对受托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控制。这样的交易由于无法明确计量企业合并成本,有时甚至不发生任何成本,因此即使涉及到控制权的转移,也不属于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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