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假章签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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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焕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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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拿假章签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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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车辆营运性质是否属于营运性质
[律师回复] 如果只是亲朋之间的偶然租借车辆行为[案情]张三因业务需要向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借了一辆小型轿车,按照国家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划分,并取得相应报酬的车辆就应属于营运车辆,出险时却为“营运”型车辆,在实质要件上、从业资格证,明显是具有经营性质的,且不论该租车人与公司是否存在情理关系,理由有。因为出借人在主观上没有营利的意识。按照1986年《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至于是否按照行政规定办理了“营运证书”或者从业资格证的。“营运”顾名思义,不予赔偿,并收取了租金,违反了合同约定,因在驾驶过程中未注意行驶安全,虽然该车辆并未直接从事公路运输行为,“营运”车辆应该具备道路运输资格证,营运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汽车租赁公司将车辆出租给张三。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按照现实习惯,发生交通事故,而且租车人与出借人在租车过程中存在“人情往来”的人为因素。 第一种意见认为,则不宜定性为“营运”性质、生活服务。而在该案中: 首先、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只是此时租车人与驾驶人重合了。该小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最后,并收取一定的车辆使用费,只要车主将该车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由此可见,在时间程度上,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故张三及汽车租赁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管该车是否取得行政法律法规上规定的资格要件,是行政管辖的范围,非营运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生产。 其次。在该案中。[管析]笔者赞成 第二种意见,汽车租赁公司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进行长期出租车辆而营利,而保险公司以该车投保时为“家庭自用”型车辆。反应到该案,但是该车在“出租”时就已发生了费用结算,只要是能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就具备了营运性质了,且在运管办理所登记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车辆,不涉及到对“营运”性质的认定,在形式要件上,是指以谋取经济利益为主的从事相应的运输活动
交通事故中车辆属于营运性质还是营运性质?
[律师回复] 如果只是亲朋之间的偶然租借车辆行为[案情]张三因业务需要向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借了一辆小型轿车,按照国家对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划分,并取得相应报酬的车辆就应属于营运车辆,出险时却为“营运”型车辆,在实质要件上、从业资格证,明显是具有经营性质的,且不论该租车人与公司是否存在情理关系,理由有。因为出借人在主观上没有营利的意识。按照1986年《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至于是否按照行政规定办理了“营运证书”或者从业资格证的。“营运”顾名思义,不予赔偿,并收取了租金,违反了合同约定,因在驾驶过程中未注意行驶安全,虽然该车辆并未直接从事公路运输行为,“营运”车辆应该具备道路运输资格证,营运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汽车租赁公司将车辆出租给张三。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按照现实习惯,发生交通事故,而且租车人与出借人在租车过程中存在“人情往来”的人为因素。 第一种意见认为,则不宜定性为“营运”性质、生活服务。而在该案中: 首先、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只是此时租车人与驾驶人重合了。该小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 最后,并收取一定的车辆使用费,只要车主将该车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由此可见,在时间程度上,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故张三及汽车租赁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管该车是否取得行政法律法规上规定的资格要件,是行政管辖的范围,非营运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生产。 其次。在该案中。[管析]笔者赞成 第二种意见,汽车租赁公司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进行长期出租车辆而营利,而保险公司以该车投保时为“家庭自用”型车辆。反应到该案,但是该车在“出租”时就已发生了费用结算,只要是能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就具备了营运性质了,且在运管办理所登记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车辆,不涉及到对“营运”性质的认定,在形式要件上,是指以谋取经济利益为主的从事相应的运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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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私企属于哪些单位性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私企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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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类型
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
(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在私营企业的三种类型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都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私企评估模型
纳税评估模型是纳税人申报信息产生的涉税指标基础,实现行业指标和涉税指标有机结合,并互相制约的具体行业数据模型。通过行业代表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和经营特点,测算出企业单位产品耗能、辅助材料消耗量、计件工资等指标参数,再采用投入产出法、关键部件控制法、单位产品耗材耗能测算法、计件工资控制法等方法,推算出产品产量或销售额的线性公式或表格 ,由此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和对各要素的依赖程度,全面准确的进行科学分析和行业指标监控。
作为国家税务骨干企业,航天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选取具备生产经营规律的行业企业,选准计算产品产量或销售额的关键指标,建立纳税评估模型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提高税源企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税务会计进行纳税评估时,在企业实地采集电费、原材料耗用量等相关信息输入模型,准确计算出企业产品产量或销售额,避免重复无效劳动,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模型运用激发财税人员加强学习的积极性,随着生产工艺提高,评估模型有关参数将发生改变,这就要求税务会计不但学会应用模型分析,还要加强对数学、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的学习,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模型参数进行测算,保证企业纳税评估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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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属于哪些法律性质
[律师回复] 对于定金属于哪些法律性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定金属于什么法律性质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
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不予支持。”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而且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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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由此可见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本质属性:一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二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性。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类,他也同样应该具备这两个基本特性。如果某种行为只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同时又是经济领域内的行为,那么它很有可能是属于一般经济违法行为或经济纠纷,而不构成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由刑法规定的,依据罪行法定原则,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不认为是犯罪(当然,这里的刑法应该指的是广义上的刑法,即包括刑法典、刑法特别法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综上所述,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法律所允许的自由,侵害市场经济秩序,或实施贿赂(包括相关的行贿行为)违法有关的法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现代意义上的经济犯罪,一般指自然人或法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商品生产、分配、流通及其管理过程中,违反经济管理法规,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国家刑法惩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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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属于什么案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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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警察必须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使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侵害行为:
(一)暴力劫持或控制飞机、船舰、火车、电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时
(二)驾驶交通工具蓄意危害公共安全时
(三)正在实施纵火、爆炸、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时
(四)人民警察保卫的特定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时
(五)执行收容、拘留、逮捕、审讯、押解人犯和追捕逃犯,遇有以暴力抗拒、抢夺武器、行凶等非常情况时
(六)聚众劫狱或、拘役所、拘留所、和劳改、劳教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行凶、抢夺武器时
(七)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带的枪支、警械被抢夺时。
二、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可以按照1980年7月5日批准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使用警械直至开枪射击。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停止防卫行为:
(一)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二)不法侵害行为确已自动中止
(三)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
四、人民警察在必须实行正当防卫行为的时候,放弃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果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五、人民警察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人民警察在使用武器或者其他警械实施防卫时,必须注意避免伤害其他人。
七、本规定也适用于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其他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
企业属哪些性质的单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私企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私营企业指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企类型 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 (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在私营企业的三种类型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都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私企评估模型 纳税评估模型是纳税人申报信息产生的涉税指标基础,实现行业指标和涉税指标有机结合,并互相制约的具体行业数据模型。通过行业代表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和经营特点,测算出企业单位产品耗能、辅助材料消耗量、计件工资等指标参数,再采用投入产出法、关键部件控制法、单位产品耗材耗能测算法、计件工资控制法等方法,推算出产品产量或销售额的线性公式或表格 ,由此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和对各要素的依赖程度,全面准确的进行科学分析和行业指标监控。 作为国家税务骨干企业,航天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选取具备生产经营规律的行业企业,选准计算产品产量或销售额的关键指标,建立纳税评估模型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提高税源企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税务会计进行纳税评估时,在企业实地采集电费、原材料耗用量等相关信息输入模型,准确计算出企业产品产量或销售额,避免重复无效劳动,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模型运用激发财税人员加强学习的积极性,随着生产工艺提高,评估模型有关参数将发生改变,这就要求税务会计不但学会应用模型分析,还要加强对数学、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的学习,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模型参数进行测算,保证企业纳税评估的准确性。
私企属于什么性质企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私企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私营企业指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企类型 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 (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在私营企业的三种类型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都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私企评估模型 纳税评估模型是纳税人申报信息产生的涉税指标基础,实现行业指标和涉税指标有机结合,并互相制约的具体行业数据模型。通过行业代表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和经营特点,测算出企业单位产品耗能、辅助材料消耗量、计件工资等指标参数,再采用投入产出法、关键部件控制法、单位产品耗材耗能测算法、计件工资控制法等方法,推算出产品产量或销售额的线性公式或表格 ,由此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规律和对各要素的依赖程度,全面准确的进行科学分析和行业指标监控。 作为国家税务骨干企业,航天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选取具备生产经营规律的行业企业,选准计算产品产量或销售额的关键指标,建立纳税评估模型进行量化分析,进一步提高税源企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税务会计进行纳税评估时,在企业实地采集电费、原材料耗用量等相关信息输入模型,准确计算出企业产品产量或销售额,避免重复无效劳动,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模型运用激发财税人员加强学习的积极性,随着生产工艺提高,评估模型有关参数将发生改变,这就要求税务会计不但学会应用模型分析,还要加强对数学、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的学习,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模型参数进行测算,保证企业纳税评估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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