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不需要,二手房是没有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因为房东卖的房子,就是已经在房管局备案过的房;所以卖给别人的时候就不用备案了,房管局的系统里已经有登记了,只是换个名字而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