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的叔叔没有自食其力的能力,他的可以子女有赡养他的义务吗,不是他的亲生的,希望能给我解答一下子女有赡养贫困户的条件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贫困户的纳入条件1、 人均纯收入标准是低于 3026元 (2010年 2500元不 变价计算)的全部纳入识别对象。2、“两不愁三保障”[吃穿有问题(包括安全饮水有 问题) ,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未得到有效解决全 部纳入贫困户识别对象。3、父母有子女,但将父母单独分户的,单独分户的父 母不能成为贫困户;子女符合贫困户识别对象的,父母可以 与子女并户,一并纳入识别范畴。4、父母是贫困户,其中一子女为贫困户,其他子女家 庭条件一般,父母可与贫困子女家庭一并纳入贫困户; 5、父母是贫困户,其中一子女为贫困户,另一子女为 公职人员或大中型企业工作人员的,父母不能纳入贫困户 , 本次按程序剔除;7、父母为贫困户,子女全部迁出本县的,且子女家庭 条件一般的,镇村通过调查核实,收集相关佐证资料报县脱 贫办备案认定后,父母可保留贫困户。8、家里贫困,符合贫困户识别的条件,按照户口簿录入人 口时,如果家里的大学生(义务兵)因户口迁移转为城镇人 口, 通过镇村核实, 将相关说明材料报县脱贫办备案认可后, 可以将家里非农村户口的大学生(义务兵)录入《系统》 , 确保贫困户大学生(义务兵)享受扶贫优惠政策。违反以下“九条红线”将强制删除或禁止纳入1、建(购)商品房(移民搬迁安置房除外) 、或现有 住房装修豪华、家用电器豪华、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 高于扶贫标准的,不能成为贫困对象。2、家庭拥有小轿车(帮扶部门资助的车辆除外) 、大 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不能成为贫困对象。3、家中有现任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村副支书、 村副主任、村文书)的,不能成为贫困对象。4、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 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 资且在编的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连续十年以上,收入较 稳定的(军烈属除外) ,或子女完全有赡养能力的贫困户不 能成为贫困对象。5、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的,长期从事各类 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的不能成为贫困对象。6、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生活财产,故意放弃或 转移生活财产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购买商业 养老保险的不能成为贫困对象。7、家中一年以上无人居住、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提供 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不能成为贫困对象。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不能成为 贫困对象。9、对贫困户识别公示期间举报查实后的,或者群众举 报和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不能成为贫困对象。 10、集中供养五保人员不能成为贫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