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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班多长时间交社保?
关于为新员工办理社保,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以所在地区来说,每月为申报截止日,在此之前未申报只能等下一个月再申报,申报成功则从下月开始缴纳,本月工资即开始代扣个人部分。所以,员工享受社保的时间受当地社保机构每月办理结账的时间影响
虽然法律规定了入职30日内为员工申报社保是合法的,按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申报、缴纳社保更显得人性化,即:上旬入职当月申报、下月享受;下旬入职,入职后第二个月申报、第三个月享受,并补缴第二个月社保。
二、试用期内单位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当代的社会,劳动者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后,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有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等,对于这部分的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代扣代缴的,所以劳动者本人不需要太过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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