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32人
专家导读 房子加女方的名字就代表着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了,一般婚前购买房婚后加名字,就可以代表着是属于男方赠与给女方的财产,双方是可以同时的拥有这笔不动产,在分割时也需要按平均的方式处理。
{ArticleTitle}

一、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后房屋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赠予行为,并且赠予已经完成。

二、夫妻的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民法典》(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是发生在婚姻期间的,但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而对于在婚后加了对方的名字, 那么此财产也可以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约定的,那么就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作不同的方式处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1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88****69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14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212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贷加女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属于共同财产,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住两用房加名字,加夫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住两用房加名字,加夫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住两用房一般是商务型公寓,是既能办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种建筑。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形式。
商住两用房并不是法律上的名称,一般是土地用途的概念,即某地块既可以进行商品房开发,也可以进行住宅开发。贷款条件受到各种的限制。同时,买商住两用房后的生活成本也相对较高。物业管理费为商业标准,高于普通住宅,水电费基本比民用水电费要贵,产权年限要低于普通住宅。
对于很多有特殊需要,如购买学区房来解决子女上学问题的人群来说,落户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购买的是普通住宅,当然可以将户口迁入,但商住两用房虽然可以注册公司,却不可以迁入户口。
但对于普通住宅而言商住两用房的人防和消防建设标准较高,相对更为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商住两用房加名字,加夫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住两用房加名字,加夫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住两用房一般是商务型公寓,是既能办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种建筑。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形式。
商住两用房并不是法律上的名称,一般是土地用途的概念,即某地块既可以进行商品房开发,也可以进行住宅开发。贷款条件受到各种的限制。同时,买商住两用房后的生活成本也相对较高。物业管理费为商业标准,高于普通住宅,水电费基本比民用水电费要贵,产权年限要低于普通住宅。
对于很多有特殊需要,如购买学区房来解决子女上学问题的人群来说,落户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购买的是普通住宅,当然可以将户口迁入,但商住两用房虽然可以注册公司,却不可以迁入户口。
但对于普通住宅而言商住两用房的人防和消防建设标准较高,相对更为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商住两用房加名字,加夫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住两用房加名字,加夫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住两用房一般是商务型公寓,是既能办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种建筑。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形式。
商住两用房并不是法律上的名称,一般是土地用途的概念,即某地块既可以进行商品房开发,也可以进行住宅开发。贷款条件受到各种的限制。同时,买商住两用房后的生活成本也相对较高。物业管理费为商业标准,高于普通住宅,水电费基本比民用水电费要贵,产权年限要低于普通住宅。
对于很多有特殊需要,如购买学区房来解决子女上学问题的人群来说,落户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购买的是普通住宅,当然可以将户口迁入,但商住两用房虽然可以注册公司,却不可以迁入户口。
但对于普通住宅而言商住两用房的人防和消防建设标准较高,相对更为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房加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因为分割的比例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遇到拆迁房加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4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男方房产加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即确认双方为夫妻共有关系。无论房产购置于婚前还是婚后,只要双方姓名均出现在产权证上,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个人名义购房后加配偶名,可视作特殊赠与。此行为代表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仅仅是一个物权凭证,决定房产归属的关键是房产的出资情况,而非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即便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房屋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公民对个人的财产权益具有处分权,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就是一种常见的赠与方式。夫妻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份额做出特别的约定,而只是简单地加上另一方之名,则应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各拥有50%的产权。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法官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子加女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