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公诉意见书和公诉词有区别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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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诉意见书和公诉词是有区别的。公诉意见书是揭露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性质及社会危害的。公诉词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向公诉机关移交的书面文书。
刑事诉讼公诉意见书和公诉词有区别吗

(一)概念上的不同

1、公诉意见书的概念

公诉意见书是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被告人提出起诉书的基础上,全面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进行补充和阐发,从而进一步在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2、公诉词的概念

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移送审查时制作的书面文件。

起诉意见书是法律应用写作中常用的文种。依法制作的起诉意见书具有区别罪与非区别罪,保障是犯罪人受到法律追究的重要作用。

起诉意见书是司法实践中运用频率很高的文书,任何一个刑事案件自侦查终结时都必须制作此文书。一般是一案一份,对于共同犯罪案件,需要提请起诉数名犯罪嫌疑人的,合写一份文书,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制作。对共同犯罪中不需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仍应当将共同犯罪的事实说清楚,并注明对未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情况。

(二)写作方法不一样

1、公诉意见书

据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项内容,并非每份公诉意见书完全具备,应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实际需要,决定哪几项内容可写,哪几项内容重点写。公诉意见书文无定式,内容分标题和正文。正文分引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2、公诉词

(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以及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情况。

(2)正文包括公安机关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实,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写明案件的有关情节以及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理由。

(3)尾部写明拟移送的检察院的名称或本院公诉部门、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局长和公安局印章或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公章。

(4)附项写明移送卷宗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现在的处所、随案移送的物品、被告人是否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公诉词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将被告人交付法院进行审判时所制作的刑事法律文书称为“公诉书”。

公诉意见书是国家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当庭发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发言,现在称为公诉意见书,即过去所说的公诉词。公诉意见书是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被告人提出起诉书的基础上,全面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进行补充和阐发,从而进一步在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公诉意见书和公诉词在概念上不同,写作上手法上也不同。公诉意见书根据案件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写,公诉词是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事实等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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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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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词和起诉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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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应当递交状。
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
状和书的内容基本一致,大致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民事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
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全称、人名称、时间以及附项内容。但在实际的写作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总是被写作者忽略,甚至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继承诉讼代理意见词怎么写,我朋友最近在学习这些东西,但是没有模板一点思路都没有
[律师回复] 以下是继承诉讼代理意见词例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孙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依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一审程序不妥。
1、错误地将第三人的概念和共同原告的概念相混淆。除原审的原告之外,对于孙某华、孙某花、孙某芳、孙某秀等四名继承人在其不明确放弃继承实体权利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他们列为第三人是错误的,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陈某,在一审中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一审法院申请参加诉讼,原审人民法院并未通知其参加法庭审理或给其任何书面答复,明显程序违法且剥夺了利害关系人陈某的申辩权。
3、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听证过程中均对双方的证据材料是否进行质证提出疑问,显然原审在庭审程序中存在明显的混乱,程序都不能公正了何来实体公正。
二、案外人陈某已经取得争议房屋的一半产权。
在黄某去世后第二年的同月11日,案外人陈某和本案中的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的第三人经盐城市公证处公证,案外人陈某已取得黄龙英产权的一半。
三、上诉人夫妇对该争议实际进行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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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关于2003年5月4日陈某的谈话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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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和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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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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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人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表见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表见代理人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表见代理也为我国法律所确认。正如《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其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
【相关法规】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适用代理制度的最基本法律依据。代理制度的产生,实现了行为主体与行为后果的分离,使民事主体的民事能力得以扩张和延伸。这在社会生产日益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化的现代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但是与代理制度相伴而生的无权代理现象,却不时给代理制度带来不稳定因素,对各方利益影响甚大。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十分复杂,大致分两类:即值得第三人信赖的无权代理(即表见代理)和欠缺信赖价值的无权代理的经常发生,常伴随着责任纠纷。在真正的权利人与善意相对人这间的利益权衡方面,虽然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堪称社会经济秩序的根基,尽管罗马法上“任何人不得将超越自己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的法谚至今犹存,借以保护所有权的安全即“静的安全”,但是在以社会本位立法思想为背景的现代市场经济中,罗马法上述经典原则已经被众多的例外弄得千疮百孔,而通过权利虚象代替权利实象的方法,保护第三人对由真正权利人所造成的表见事实的信赖,即“动的安全”,已经成为各国民法所追求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价值。对此,我国对有些虽然不具有真正的代理,但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仍然认定为有效,即:行为人的代理后果由本人承担。最典型的就是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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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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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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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和诉讼书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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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民事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
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全称、人名称、时间以及附项内容。但在实际的写作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总是被写作者忽略,甚至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诉讼书和公诉书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书和公诉书区别 公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后对直接受理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代表国家对被告人向人民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书的制作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国家公诉权,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依据,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标志着公诉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其写作主体和格式都有特殊的规定,标题应分两行书写名称和文书种类,在标题的右下方写上编号,与状的格式有着很大的差别,一字之差,性质迥异,因此在拟写诉状的标题时,切不可大意,弄错了案件的性质。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应当递交状。 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 状和书的内容基本一致,大致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民事状的格式没有太多争议,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 二、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三、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全称、人名称、时间以及附项内容。但在实际的写作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总是被写作者忽略,甚至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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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
申诉书与辩护词的区别是申诉书它并不是一种特定的法律文书的种类,而辩护词的话是一种法律文书的种类,而且在具体的诉讼活动当中的话,必须要提交。除此之外,我们国家所规定的申诉书,他对于申诉内容的话并没有明确限制,但是辩护词有个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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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罪的诉讼意见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市公安局区分局意见书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1969年8月12日生,出生地:江苏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捕前住江苏省市镇村组。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于2005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伤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5年5月1日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涉嫌故意伤人一案,由被害人贲某某于2003年11月7日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2003年3月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于2005年4月10日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2003年11月7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和被害人贲某某等老乡,在本市区均禾街村的酒楼喝酒。期间被害人贲某某以要干活为由,提前离开酒楼,回到村街号巷口,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则追至该处,要贲某某将剩余的酒喝完,贲某某不从,于是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就抢过贲某某正在给电动自行车加油的塑料瓶子,将瓶子里装着的汽油倒在贲某某身上,并点火引燃,致贲某某被烧伤面积达40,经法医鉴定,贲某某的损伤程度达重伤.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受立案材料、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辨认材料。现场材料、鉴定材料。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供述等。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此案移送审查。 市区人民检察院 市公安局区分局 二00五年六月日 1.本案卷宗3卷。 2.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现羁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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